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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户县人民政府批准,户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定于2013年6月14日至6月27日,在户县南环路中段户县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5 P$ p* s* k. D6 u 一、出让宗地简况0 I7 a1 i! J b& {0 R! A7 P
宗地一、宗地编号为HX1-(3)-35-4,位于渼陂东路,东至青羊寨村,西至道路,南至渼陂东路,北至户县火车站东路,净用地面积11900.3平方米(折合17.8505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及少量商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1897m2-41640m2, 容积率控制在1.0-3.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化用地率不小于30%。建筑物退后渼陂东路绿线不小于5米、车站北路红线不小于10米,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小于5%。新建建(构)筑物与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及用地边界距离须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
v: `' F4 T: O6 W8 A' T 宗地二、宗地编号为HX1-(8)-83-4,位于娄敬路西,东至娄敬路、户县粮食局(住宅),西至樊安平、樊东林等住宅,南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户县分公司,北至国营户县面粉厂(住宅),净用地面积12258.1平方米(折合18.3872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及商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2258m2-60677m2,容积率1.0-4.95,建筑密度不大于26%,绿化用地率不小于30%。建筑物后退东侧娄敬路西红线不少于15米,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小于5%。新建建(构)筑物与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及用地边界距离须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土地使用年限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 b6 g1 t x# Q' a3 I
宗地三、宗地编号为HX1-(17)-4-3,位于画展街南侧,东至陕西省户县种子公司、车站南路、户县粮油厂,西至陕西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户县古城粮库、西安市户县进出口公司,南至户县粮油厂,北至画展街,净用地面积17302.7平方米(折合25.9541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条件为: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应小于77194m2,容积率控制在1-4.45之间,建筑密度不大于33.1%,绿化用地率不小于30%。建筑物最凸出部位退让画展街多层不小于5米、高层不小于20米、车站南路多层不小于5米、高层不小于15米,小区配建廉租房比例应大于5%。新建建(构)筑物距用地边界距离及周边已有建(构)筑间距应符合《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
* ~* A D: ^+ x' I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及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a0 v5 V; y$ U6 f
三、挂牌时间:( B) d* ^+ F* p# V; p* J% E
挂牌期限为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7日的工作时间;受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下午4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下午4时整。8 C. \9 l- C. g m) z
四、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720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1110万元;宗地三为人民币2000万元。8 e5 Y/ } D) ?
五、报名地点为户县南环路中段户县土地交易中心。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 f% a7 d: V% j# R3 |! N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3年6月10日以后到户县土地交易中心凭单位介绍信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 Q6 t' d* P3 G# Z* i4 M( S N% E 联系人: 韩 涛 万永康
% J: C2 j1 q% _ 电 话: 029-84820116
( S' t" |& V. E! J7 A+ U+ k3 M. o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9 t/ ? r/ J5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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