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靳应禄 于 2013-4-19 15:21 编辑 ) l8 k! U5 }1 o*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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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g" P4 C/ J, I1 Y; J, Y 户县信访局局长刘亚峰利用职权制造冤案
$ a/ o1 S1 _ ] j2 }2 ^ 仝香荣诉原夫析产一案,仝诉的是居住权,法院判给付现金,判非所请,不合逻辑,在那住呀?再说,价值20万元左右的三间二层楼,仅判给仝2.5万元又太失公允。仝不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委托我依法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立案申请再审。我的行为百分之百合法,却被户县将我拘留10天。拘留期满,又被余下镇的领导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用骗的手法将我非法拘禁……
一、我到县人大、政法委、纪委等部门去反映,接待我的同志皆是吃惊的表情,说“根本不知道你是去立案的!”我敢断定,县长、县委书记也不知道我是去立案的。 二、从北京回西安,车到山西,户县法院执行局张本位局长打电话问我“你去最高院是不是立姓仝的那个案子?叫仝什么?”我答“是的,叫仝香荣。”张局长说“对、对,这个案子我知道,判的是有问题”。这足以说明北京传来的信息是立案,怎么变成了“上访”?尽管拘留证是公安局发的,但从拘留证内容看,始作俑者却是余下镇和信访局。因为拘留证上载明是依据余下镇和信访局的证据作出的拘留决定。而余下镇,给我做笔录的是司法所的张建涛所长,内容客观、真实,我签了名的。那就只有信访局的证明了。我敢断言,信访局是诬陷——我对我的这个断言愿负法律责任。 三、信访局局长刘亚峰有挟嫌报复的条件和动机 1、余下镇给我做的笔录是立案,信访局根本就没有人和我谈话,凭什么说我是上访? 2、什么人想报复我?什么人能利用职权陷害我?唯有信访局的局长刘亚峰。因为此前不久,我在有两位副县长出席、人大和政协十几位委员、公、捡、法、工会、人社、经贸及方方面面的代表约近百人参加的大会上义正言辞地面对面批评过户县信访局局长刘亚峰——我的批评发言是否有道理?刘亚峰是否尴尬?与会者可以作证,有全程的录像亦可为鉴。2 a! u S; a&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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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8 N0 {; U6 g1 Z3 u4 s# \补充内容 (2013-4-21 08:13):
2 U! C/ ?6 s1 o; X更正:帖子中“公、捡、法”中的“捡”打错了,应当是“检”。特此更正。感谢溪水止流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