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1823|回复: 3
收起左侧

(追求公正 十二)“四否”“三识”定胜负

[复制链接]

372

主题

5339

回帖

2万

积分

捌.大漠孤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7569

社区QQ达人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3-3-19 07: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靳应禄 于 2013-3-19 07:49 编辑 2 P% ~  S1 f9 q
) M; i9 g( p) f
                                          
( }5 c( E# p# g- R        赵祥是模板专业户,专事承揽水泥浇注的支、配模。
        在承包为靳经纬建房的支模施工中,受雇于赵祥的民工许XX不慎从一楼顶上摔了下来。作为房主,靳经纬急忙协助将其送到医院抢救,并为其垫付了入院费。
       三个月后,许XX将靳经纬、赵祥以及与他一起干活的张乃社起诉,让三被告共同承担其摔伤后的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我受靳经纬的委托出庭辩护。
       这个案子有些离奇,原告受雇于赵祥,却要将靳经纬列为第一被告,要求其承担主要费用——原来原告与赵祥是亲戚,难怪呢!其将张乃社也列为被告,细想,这样做也是为了替赵祥开脱。开庭后方知,第二、第三被告委托的是同一个代理人,该代理说他的两个当事人都不应承担任何费用。这就是说,此案涉及四个当事人中,有三个当事人的矛头是指向靳经纬的。
       法庭调查很快就理顺了承包关系。
       我在辩护前对原告不慎摔伤表示同情,然后提出了“实施配模前对工人是否进行过技术培训?是否进行过安全教育?是否配发有安全帽?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等四个问题。我的本意是希望法官询问原告及另外两个被告,我每提一个问题,敏锐的法官便转向赵祥重复问一遍,赵祥对四个问题的回答全部为否。
        既然做为承包人和施工组织者的赵祥业已认可,法官也就不再问其他人了。
       接着,我指出“原告进工地不戴安全帽,说明其缺乏安全常识;蹲在楼沿打盹,且不说该不该,起码说明其没有安全意识;因眩晕而摔倒(致摔到了楼下)盖因蹲久了站起时太急、太猛致大脑一时供血不足所致,说明其缺乏生活常识……”。
        我的最后陈述:本案中原告之摔伤,应由原告本人负主要责任;第二被告赵祥负一定责任;其余两个被告没有责任。
法官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判我的当事人靳经纬(受益人)只承担无过错责任。原、被告均未上诉。

* {' @1 E- M/ y7 u( S9 F5 G1 |- K        后记:多年后的一天,我到法院会战友宋少华,他的一位同事朝我打招呼,我以为其是出自礼貌,便也礼节性地微笑、点头回应。少华见我只点头不说话,问你俩不认得?我摇摇头说想不起来。他的那位同事说想不起来了?你不就是惠安那个以安全常识、安全意识、生活常识答辩的老靳嘛!啊哦!想起来了,书记员李东峰么,吃胖了,不戴眼镜了……少华打断我的话说:书记员?老皇历,打发不了了,现在是副院长了。我与李东峰仅仅就那一次庭审见过面,其对我留有不浅的印像,原来就是缘于我当年只作浑闲事的答辩耶!; l& V$ s1 M* H1 k5 q
5 h$ H9 v4 k! X
6 }2 R; C  d7 w3 D/ f
. S8 c: \& p& ]6 }0 x( t
发表于 2013-3-19 07: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的是很高明的做法哦。
天气放晴了,冬日暖阳,真的太惬意了!

1

主题

79

回帖

338

积分

壹.烟雨游友

Rank: 2

积分
338
发表于 2013-3-22 09: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0

主题

116

回帖

585

积分

贰.杏坛小葩

Rank: 3Rank: 3

积分
585
发表于 2013-6-3 19: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4-5-15 21:50 , Processed in 0.10911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