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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戒严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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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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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9 11: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户县人民政府文件
9 o" X! s5 ^% _) A, A
县政告字〔2013〕3号

+ K# E" z  K0 e$ \; u1 f. K
户县人民政府
关于森林防火戒严期的
通 告
入春以来,气温回升较快,持续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了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
一、戒严时间:从201338日至2013531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戒严区域:景区管理局及草堂镇、庞光镇、天桥镇、石井镇、蒋村镇的山区区域。
三、在戒严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室内生活用火,必须予以严格管理。
四、各护林检查站、木材检查站、天然林保护站行使森林防火检查站职能,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依法进行防火检查,并予以登记。
五、进入戒严区域的人员,须持镇、景区管理局或县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核发的入林许可证。
六、林区的矿山、旅游景点、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由镇、景区管理局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域,并落实森林防火措施。野外操作的机械设备及爆破、修路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火灾发生。对不落实防火措施的,一律停止生产。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所在镇、景区管理局或森林防火机构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84836933)。
八、凡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户县人民政府
201338日' p% |4 G+ P: Y/ @+ L

5 [; Q3 k/ {+ E0 I3 s- b
主送: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
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8日印发
来源:户县林业网! U2 r  G9 k! d% W3 y&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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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滇池秋坪

梦想的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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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社区劳模社区居民新人进步百度吧友

QQ
发表于 2013-3-9 12: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没有上传到服务器上,所以就是这样!!
3 H. }1 U/ \( c: x  v: Y8 i
! y* b6 o4 p# j不知道是不是影响驴友们的爬山活动呢!) v6 u0 ]8 q+ S3 D
9 I. B; K+ ~# X) h
森林防火天天都要注意,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
箭东路天猫优品(家电) 微信/电话:1739289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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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江湖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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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9 15: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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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大漠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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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新人进步社区劳模灌水能手

发表于 2013-3-9 20: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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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镇海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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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00: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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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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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4: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防火灾很必要。
: {  r6 c9 t! G2 g: a不过不知进入山区抽烟算不算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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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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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4: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进入山区,要办入林许可证,是否限制登山锻炼活动?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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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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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6: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11 07: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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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听雨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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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8: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 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9 p, a; b1 {# g! O+ a2 |1 Q
: N0 l7 H# G( r6 A$ B2 O6 J6 ?第二十九条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X, U* j# N$ ?) F) I2 @9 W%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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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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