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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关系户为由拒绝立案续:当事法官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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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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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 1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都讯 记者张东锋 针对法院以关系户为由拒绝立案一事,当事人西安律师段万金昨天更新微博说,莲湖区法院领导已电话向其道歉,并称只要符合立案条件随时可以立案。莲湖区法院一位副院长也向南都记者证实致电此事,并透露涉事的立案审查法官已被调离岗位、停职检查。
7 ^% {- w, g7 w, G/ Z8 L8 v* R法院向涉事律师致歉
# x% ~' c1 k. Y. T; Q     “今天早晨,莲湖区法院领导给我打来电话,说院里领导高度重视,我代理当事人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随时可以立案。”昨日13时14分,实名认证的律师段万金更新微博说,他接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的电话,对方不仅表示其可以随时去申请立案,而且还可获得法院的致歉。段万金随后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证实此事。据悉,因昨天上午去外地出差,他昨天下午才回西安,考虑今天去法院。. B$ i, R+ s( L3 @) g/ w% n# ]
       1月30日下午,段万金曾发布图文、视频博客,称因一桩案件去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申请立案被拒,理由竟是请求立案中的被告是法院关系户。莲湖区法院一位姓段的副院长昨天证实曾致电段万金。“我代表院里、立案(审查)法官向他进行了道歉。”这位副院长说,他向段表示,只要后者递交的材料经过审查,“证据啊,形式要件啊,管辖范围啊,只要符合就给立案”。

对立案审查法官以案件被告是关系户为由拒绝立案一事,上述副院长回应,自己就是主管立案审查的,从未交代过这种安排,也无其他领导做过这种安排。这位副院长介绍,调查发现是“窗口的同志在工作上带有一些情绪,给人家当事人一个不负责任的答复,给我们院里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给当事人和律师也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C' v3 x- W  @! C% d
立案审查法官被停职
" ~. C$ w! }0 O       对段万金博客提及的被告公司给莲湖区法院提供停车场,“公车不收费,法院工作人员车辆象征性收费”的说法,这位副院长予以否认。他表示,据了解,的确有一些法院工作人员的私家车停在那里,但都有缴费,而且有停车收费单,至于单位的公共用车,“都停在(法院)地下停车场,从来没有在那里停车”。3 c3 R+ V0 Z* @/ g/ O8 A9 p) Z
       按照他的说法,所谓因关系户拒绝立案的说法,是审查法官“个人凭空的猜想”。8 x% V2 s0 Y* `- @
      据悉,事发后该院负责立案审查的法官业已被调离岗位,停职检查。不过,昨晚段万金在微博中表示,“我更加担心莲湖法院那个接待我敢说真话的法官,我不希望这件事情让他受到处理,在目前体制下,假使我在他的位置,估计会做同样的事情,甚至还不如他。”对此,亦有网友反问,“能立案了,告法院关系户的案子能打赢吗?”(南方都市报)7 k# j( \2 ?4 V6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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