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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晁芙阳诉刘经纬把鼻咽癌当鼻炎治的一审判决贴在网上好长时间了,作为原告的同事兼代理人,我问过法官怎么回事,法官很是诧异,近乎吃惊地说不知情。因原告已病故,我本不想多说,奈树欲静而风不止,近日有几位朋友问及,我只好回应。与“会计不可能将账面做不平衡”一样的道理,问题在账外,单看判决书是发现不了问题的。原告本来有把握上诉打赢,奈病情恶化,万念俱灰,遂放弃。没想到被告得了便宜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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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5 W) ], |$ s% I       一、原告服用被告的胶囊,头两次有效,后来就无效了。原告去询问,本意是对前边的有效果表示感谢,同时问其到底能不能治,若治不了也没关系,治不了就换个医院嘛!这样做很正常。但被告信誓旦旦地坚持说他能治,原告被其真诚所感动,就信了,压根儿就没有其劝原告去大医院检查之说,  就这样耽误了最佳治疗期——“耽误”之说出自西京医院的医生之口 ,说若是及时就诊,则治愈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被告没有诊断出原告患的是鼻咽癌而一直当做鼻炎治疗属“误诊”这一点是不争的事实,原告后来花了几十万元治疗只朝被告索赔5万元仅是象征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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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B2 _$ b6 R        二、是否“耽误”,相信科学方法可以鉴定,原告提交了鉴定申请,一审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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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此案开庭前曾调解过,被告提出一次性赔6千元了结,原告提出赔2万元,正在沟通,被告态度变了,不谈了,很得意地说他不会败诉,xx和xxxx说好了, 一分钱也不会赔。一审判决出来了,果然不差 —— 未卜先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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