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西安报人 于 2012-8-9 12: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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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盗窃变压器铜芯 破坏抗旱被判刑 ' n/ `4 k. R: j) S& M; }
近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甘亭镇洪洞庵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盗窃变压器铜芯,破坏农用电力设备,致使数百亩土地在春耕时节因电力中断无法灌溉的案件,上百名群众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2月27日晚上十时许,被告人李某、王某伙同“小段”(在逃)及 “大眼”(在逃)来到祖庵镇,在事先对该村的抗旱用变压器房踩好点后,由李某、王某负责望风,“大眼”和“小段”二人破门进入变压器房内,撬割破坏变压器,取出变压器铜芯,四人一起将铜芯装上面包车后,逃离现场。当行至县人民路十字时,被县公安局巡逻民警拦截盘查,将李某、王某抓获,“大眼”、“小段”乘机逃离。经鉴定,变压器价值为7600元。 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在春耕时期盗窃电力设备,致使电力中断,导致农村的基本农田无法得到及时灌溉,严重扰乱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最终李某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王某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