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我市从今年起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并与“营养计划”并轨实施。到2014年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段营养改善计划将实现全覆盖。
" {$ w2 G! z' G6 Y" a/ o9 N9 y/ g' e 据了解,我市将以农村贫困地区和家庭困难学生为重点,按照稳步适时推进的原则,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我市周至县是国家“营养计划”的试点县,该县已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中全面推行以提供午餐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我市从今年起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并与“营养计划”并轨实施——尚未具备营养计划实施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进一步实施“蛋奶工程”;对已具备就餐、供餐条件的区县、区域、学校,备案后即可实施“营养计划”。
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中启动实施“营养计划”试点工作。到2014年底,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段营养改善计划将实现全覆盖。
并轨实施的“蛋奶工程”和“营养计划”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学年600元。这比原“蛋奶工程”每生每学年增加了100元。所需资金除省财政承担外,其余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学生家长不再承担。
同时,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实施范围的经费由各区县财政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同时,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记者获悉,我市“营养计划”供餐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主食、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以及其他营养补充、干预等供餐形式。
主要有三种供餐模式: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每天制作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必须确保每天对学生供应鸡蛋、牛奶),由学生凭餐劵领取;课间加餐,目前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为主,水果或其它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或课间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或者周边学校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区县可依据学校不同情况,合理选择、确定供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