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1775|回复: 2
收起左侧

户县大王镇某村某小组不开会小组长发包砖场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

[复制链接]

331

主题

302

回帖

4565

积分

肆.江湖一剑

Rank: 5Rank: 5

积分
4565
发表于 2012-6-28 16: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户县大王镇某村某小组34人起诉确认本组砖场承包无效一案,最终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村民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户县大王镇某村某小组有1764人。201111月小组长和会计、出纳把小组砖场发包给外村人赵某,承包期限五年,一年承包费十万。12月村民发现承包的事情,质问小组长,没有得到答复。34名村民联合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小组和赵某承包合同无效。
    20122月户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村民请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
小组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民主议定程序是农村社会实现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重要的制度形式。小组与赵某签订的承包合同,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本集体组织重大事务,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小组未征得村民意见,而且在做出决议后,未向本组村民公布,其行为限制了村民的参与、知情等民主权利的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涉及村民利益应征得村民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原审判决认定小组与赵某签订的合同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的处理正确。原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35

主题

2507

回帖

1万

积分

柒.天山茗客

Rank: 8Rank: 8

积分
19750

社区QQ达人社区居民新人进步灌水能手百度吧友社区劳模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2-6-28 20: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农村基层民主权利

1

主题

30

回帖

452

积分

壹.烟雨游友

Rank: 2

积分
452

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2-6-29 15: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5-5-9 03:54 , Processed in 0.19531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