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8017|回复: 32
收起左侧

户县涝峪郭清村刘山沟一驴友不慎坠下山崖身亡

[复制链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3-19 12:09:02 |阅读模式
     2012年3月18日13时许,接到一西安游客紧急电话报警称:中午12时许,他们一行41人在攀登户县涝峪郭清村刘山沟的过程中,在一悬崖处,同行的一名马姓男子,汉族,生于1943年11月23日,家住西安市未央区毛纺厂3号楼1单元107号)因路滑滑不慎坠下山崖可能发生不测,请求派出所救助。; K" @2 m4 R5 G) a
     接到报警后,所长温军文立即带领民警赶赴涝峪郭清村五组,在问明情况后,与郭清村陈登龙村长一起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组织了当地五名精干群众,带着砍刀、绳索等救援工具,一起沿着崎岖、陡峭、泥泞、难行的山路向事发山林进发。
- Z( i% Q/ V# P3 @& y     在到达事发区域,经近一个多小时几乎是手脚并用的艰难攀爬、沿着人迹罕至的山林沟道到处寻找,最后终于在一处70多米高的悬崖峭壁下找到了该马的尸体及已摔坏的手机。经过紧张的现场勘察,我所民警又与救援群众一起就地取材,制作了一副担架,将尸体捆绑在担架上,沿着几近60-70度的山坡半蹲半跪、一步一挪的踏出了一条路,终于在下午6时许天黑前将尸体抬下了山。
, O  r& B, ~- x: _$ K2 k: q5 V     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民警雷厉风行、不畏艰难、勇于吃苦的行为,受到了西安游客、死者家属及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6 l, k2 y# K; h3 y8 `3 E5 W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3-19 12:18:41
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好样的{:soso_e17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3

主题

2161

回帖

1万

积分

陆.听雨闲人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754

社区QQ达人社区居民新人进步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2-3-19 12: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外运动还是要注意安全呀4 O+ t4 x# C; g. n: 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9 12: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不为名利,不叫新闻媒体。
打猎的人哪怕虎豹豺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2-3-19 13: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一次给广大驴友敲醒了警钟,提醒大家户外运动重在锻炼身体、放飞心情,不能因探险而危及生命!户县林业局的同志们不畏艰辛的精神可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3-19 13:02:32
下次有这样的事叫上人民网援救队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6

主题

619

回帖

5372

积分

肆.江湖一剑

Rank: 5Rank: 5

积分
5372
发表于 2012-3-19 13: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钱社会 于 2012-3-19 13:21 编辑 - S" [$ v5 {2 h

# U( K5 p) _# O: B; F       民间的救援队大部分根本没有这个能力,都是扎势去了,哪有真心救援的!一去就叫媒体,起到了幸灾乐祸的作用。叫媒体一些瞎瞎记者,把事故扩大一下,把那些扎势的别有用心的人说成是“公益”、“救援”。! k: i7 i  w1 ~" {  }
       户县森林公安民警才是真正的救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2-3-19 15: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民警是好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0

主题

1091

回帖

1万

积分

柒.天山茗客

Rank: 8Rank: 8

积分
17697
发表于 2012-3-19 20: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回帖

0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0
发表于 2012-3-19 21: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再次告诫大家,不管是徒步、爬山、骑行、溯溪、冲浪、攀岩,安全必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O( _# _6 |& `! [0 p  t  w# k
救援经过也充分说明了只有像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民警和当地群众才是最给力的救援铁军!!!他们分秒必争、不畏艰险、全力以赴的精神值得高度地赞扬和学习!!!* N6 c# m5 w9 E* o" T2 l
相对之下,某些美其名曰的专职“救援人员”,在接到求救信号第一时间联系地是媒体、记者,第一时间做地是“怎样弘扬我的光辉形象”……而置真正救援于花拳绣腿的“专业救援员”,替你、替你们感到羞耻!严重鄙视尔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6-2-2 20:30 , Processed in 0.14641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