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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工职责遭拒,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燕9日向市一中院递交了三份起诉书,对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还在等待立案。 写论文需副部长信息3 D" x! D- v" d
李燕称,她想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部长分工的论文,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副主任)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情况。2 A# k" O' S7 @3 P
李燕认为,副部长有较大的权力,对他们的研究有利于更好认识行政部门的职能分工等。李燕称,14个被申请部委中,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文化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环境保护部给出了相关答复,还有些部门提出延长答复时间。
% Y3 w6 f l! E3 r7 v, y& X! _ 三部委未公开' ]. n! M+ H# `- U( A
李燕称,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均未公开。其中国土资源部称可通过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查询。教育部称是内部管理信息,与李燕的特殊需要无关,而且根据规定,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议通过网站及领导活动中查询。科技部答复称,在部长领导下,各位副部长的分工是机关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分工随工作的发展和领导职务的变化不断调整。% _5 Y- m& b2 @) v/ ], i) B( X# u
要求法院判决公开
- j) e- H. H d' J, A 李燕说,她查了国土资源部的网站,上面只有各位副部长的生平履历,并没有她想要的分工职责等信息。
& E) {, x; N# e* K! b% H- I& Q5 U 李燕认为三部委的答复不符合她申请的要求,向一中院起诉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希望法院判令三部门公开各副部长主要职责。
. e& _- X# S; u$ Q: N 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李燕目前还在等法院的消息。
7 c7 ?2 t6 V4 C' |' [7 f6 `6 |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三个被告部委,三部委均称不知道被告一事,也没有做出评论。4 l8 z# W1 E% N5 T
对话
0 F) ?) |2 Q3 l' a# z* a+ v- B4 ? “申请公开过程很沮丧”
8 Z2 j) N7 |( K& b1 g0 ^2 r 原告称副部长信息并不敏感,但感觉部委特别谨慎,获取并不顺利
) z0 s' U5 i9 ~& L& W 昨日,李燕称申请公开的过程中很沮丧,因为她认为副部长的信息并不敏感,但获取的过程并不顺利,还有部委提过分要求或核实她的身份。5 r" J ~" \/ f; a) k8 M7 ^: n
副部长职权是基本信息! I' R' {+ R* P5 P1 b7 J5 r5 K3 H
新京报:怎么想着起诉这几个部委了?
% u6 I" |( _+ R' \3 [. ^ 李燕:我是学行政法的,副部长这么重要的官员,他们的职权分工是最基本的信息,如果连这都不知道,如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有的部委直接进行了公开,一些省份也公布了副省长的分工。但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甚至很沮丧的问题。( o+ w6 ~: M4 B& C
新京报:教育部不是说,你可以通过新闻报道也可以大致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吗?
$ v; ^; m+ t' P; v. u- f8 U6 Q 李燕:他们给予的回复并不符合我的申请要求,新闻报道只是展示了一部分职权,一些内部事务的分工我还是不了解,我希望能找到更全面的信息。
7 d) K4 W! E6 ?% y 感觉部委特别谨慎" `3 S! G1 q. e2 X
新京报:申请过程,哪些事情让你感觉沮丧?- ~9 t) U$ s' o- O; _; L2 v
李燕:这些信息并不是敏感信息,但获取并不顺利,这些部委给我的总体感觉是特别谨慎。比如说,有人问你,你是要现任的副部长信息还是已经退休的?也有人看我的申请理由是做学术研究,就跟我说,最好能提供论文哪一段要用到这个信息。还有部委跟我说,既然申请政府信息,要提供政府信息的文案号或文案名,不然无法受理,还有的来核实我的身份。* |) @! y! u+ ~ d/ F. ~
新京报:有些要求算是合理吗?比如说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文案号或文案名。
) d8 a/ F, a4 m- A( G8 t" C, R 李燕:大多数公民申请政府信息时都不一定知道文案号或文案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没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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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S! F3 d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x1 Q3 u9 c( @0 d4 n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 P3 g3 ]. o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C4 h- D% ?0 \0 [$ }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 x& K; Y% g4 C5 N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9 e, A) Z: ?( y% G" S# o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9 S! z! Y) O3 [* t8 t8 A4 {
《行政诉讼法》1 r0 h6 J+ g6 J. `
第四十二条
- o) [0 { D+ ]# X- G, E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P7 E( }# [0 C6 t4 I8 x4 A 消息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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