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1159|回复: 3
收起左侧

官员艳照门,否认何以成惯性

[复制链接]

160

主题

-71

回帖

2433

积分

叁.无畏牛刀

Rank: 4

积分
2433
QQ
发表于 2011-8-29 23: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两则分别曝出官员“艳照”的网帖,在各大论坛迅速成为舆论焦点。昆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某,河南汝阳县人大常委会某官员,均因此身陷“艳照门”。
$ W5 ?, X+ d/ S  类似事例越来越多,从广西来宾烟草局局长韩峰的“香艳日记”,到江苏溧阳卫生局局长谢志强的“微博开房门”,再到现在接二连三的“艳照门”,在挑战着公众的神经之时,也让官员的私德底线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有意思的是,事发后官员所在单位所持的态度,很令人不解。
6 g- Z0 F! |; k/ T- T+ `7 E  昆明市发改委副处长成某的艳照刚被曝出,其所在单位即向记者回应,称艳照视频与单位毫无关系,上镜者并非该单位员工,并已就此事报警。可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当事人在看到艳照视频后,间接承认了自己就是照片中的主角,并出于“维护自己所在单位形象”的考虑,曾打电话给网站请求删掉此帖。只是当事人声称照片都是经过PS的。连当事人都承认了自己就是“艳照门”的“受害者”,何以所在单位却急于撇清呢? 9 s$ ^# |7 B5 J' ]* f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前一天昆明市发改委还严正声明,单位查无此人。可事隔一天,态度就来了个大转变,承认陷入多人不雅丑闻的当事人正是该单位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某。而且为了“保护艳照门中的当事官员”,成某目前已被调离原工作单位。先是否认,眼见否认不了事实,就将其“保护”起来,单位对涉事官员的“爱才心切”真可谓用心良苦。至于之前为何急于否认单位没有此人,昆明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解释说,是因为事情刚刚发生,对媒体发布信息可能不统一。言下之意,为了以免造成信息混乱,只好矢口否认。
, M- c1 u; @! ~8 {- D6 N6 y  巧合的是,另一件艳照门当事人的所在单位汝阳县人大,也否认照片中男子系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某,并说网帖所反映的情况,存在与事实相悖之处。照片相当清晰,当事人是否该单位的某个官员,相信汝阳县人大一眼便知,何况洛阳市纪检委针对此事件已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因为依常理而论,倘若不是某位官员涉及艳照,纪检部门似乎没必要介入。最新消息说,经调查组查实,已确定当事人为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现已被停职,并不是之前所传的马某。但不管是谁,终究是汝阳县人大的官员。公众不解的是,当事人所在单位在事实尚未明了之际,为何就急于断然否认呢?
& z: P0 ^5 W1 d" l  F  只能说官员出事后,所在单位急于否认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性做法,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先一概予以否认,甚至有可能还要来个“倒打一耙”,类似于“恶人先告状”;对于疑似当事人的官员,则不惜调离原岗位,想方设法“保护”起来。这种缺乏回应质疑的坦诚态度、急于“护短”的不当做法,不该是政府部门所为。一来,会给官员产生一种“出了事还有单位出面保护”的惯性思维,纵容官员不断挑战私德底线;二来,则会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公众是信了,恰恰事情的进展也多次证明,公众相信的最终都成了事实。! X0 k3 I! ?6 h0 A- N/ y1 z' Q" c
  昨天,昆明市公安局认定,昆明市发改委成某的艳照均系人工拼接修改后而成。真相最终如何,我们拭目以待。最近,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官员涉艳照,事关官员和政府部门的形象,当客观对待,公开坦诚回应社会关切,而不是急于一口否认。  E& z0 |& @2 ^6 Z) Z3 \
0 t3 m( V- T, z3 m

: q/ }$ f# [: I" r

372

主题

5208

回帖

2万

积分

捌.大漠孤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7438

社区QQ达人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1-8-30 06: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靳应禄 于 2011-8-30 06:31 编辑
0 l2 q) e# _& N. Z0 j) U: B1 E3 Q4 a" n/ A+ y
一面镜子
发表于 2011-8-30 06: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事例越来越多

8

主题

511

回帖

3762

积分

肆.江湖一剑

Rank: 5Rank: 5

积分
3762

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1-8-30 09: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5-5-5 11:14 , Processed in 0.142849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