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1279|回复: 1
收起左侧

因为爱情……为女友出头讨债 因故意杀人被逮捕

[复制链接]

396

主题

181

回帖

21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134374

管理员

发表于 2011-4-28 08: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实的案例故事化讲述  你这是第几次来我家
  4月22日 雁塔区检察院
  小赵一家住在白庙村。去年12月1日凌晨5时,住里间的夫妻俩被吵醒了。“有人进房子了!”母亲在外面喊。
  小赵和妻子小许赶紧爬起来,老人指着一间房子,“小偷在隔壁!”小赵冲了进去。
  一个小伙在房中间站着,被拽出来。“他用头撞了一下墙,躺地上了。”小赵蹲下,摸了一下脉,小伙不动。
  小赵忍不住用烟头烫了一下小偷的手指头,小伙才睁开了眼,“疼”。
  “你这是第几次来我家偷东西了?”小赵问。小伙不吭声,但身上的手机被搜了出来,正是小赵一个多月前丢的,当时也是家里进了贼。
  小伙这才承认,40天里,他在小赵家偷了4回,只有这次没成。
  小伙姓王,21岁,大荔人,共偷了小赵家3320元钱和一部手机,“手机我自己用了,偷的钱用来看病、上网、吃饭消费,身上一分钱都没了。”
  因涉嫌盗窃,王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建议对其在3年以下量刑。
  编辑说话:40天里在同一家偷了4回,这回也该知道“疼”了!
  睡起来同事没影了
  4月23日 莲湖区法院
  弓某,25岁,在搬家公司上班,月收入两三千元。
  2月10日晚,他和两名同事小杜、小袁住到北大街一酒店。
  睡到次日凌晨5时,小杜醒来,发现他和小袁的手机、千余元现金都不见了,弓也不在。
  小袁被叫醒。两人一合计,确定是弓干的。因为小袁想起来在他没睡时,弓某让他帮忙出去借充电器,后来又说要外出接人,把他的手机也借走了。
  半个多月后,弓被抓。“你怎么想着偷朋友的钱?”“当时没钱了,我们三个在一起……有朋友结婚,我急着还钱。”弓说。“还了多少?”“还了2000元。手机卖了500元,剩下的1500元是我自己的。”“你只差500元,杜的手机已经够你还了,为啥还要偷袁的手机?”法官问。
  弓沉默。
  “你们三个平时关系怎么样?”“挺好的……”
  因犯盗窃罪,弓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3000元。
  编辑说话:因为“关系挺好的”,所以吃窝边草也很方便。警惕啊!
  发短信说钱包藏在哪
  4月24日 未央区检察院
  “你的钱包和剩下的钱放在宿舍楼墙北外的下水道里了。”小陈正在找丢失的钱包时,接到一个短信。是同宿舍工友张某发的。
  张某,17岁,准备到杭州打工,没钱,就偷走了小陈的钱包。
  小陈按着短信去找,没找到。
  听小陈说找不到钱包,张某又从火车站返回,在未央区何止西村把找到的钱包和偷的钱还给小陈。“钱包里共有2200元。我拿走了1000,在路上丢了800,坐车等花了100。还不上钱他就打我……”张某说。
  小陈说,当时他把张摁在地上,用砖头在对方头上砸了几下。“为啥只拿1000元?”办案民警问。
  “1000元去杭州打工路费够用了,剩下的钱不敢当面还给他。”张某交代。
  虽然涉嫌盗窃且数额较大,但考虑到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检察院建议不批准逮捕。“从案情来看,二人法制意识均极为淡薄。”检察官说,张某盗窃钱财的目的、手段及返还行为显示:其认识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低下;小陈在发现张不能全额返还后,用砖块击打对方致其受伤,显示他对自身行为的认识亦较差。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二人加强批评教育。
  编辑说话:偷了钱还能讲“次道德”,通过这事学学法,这个“宝贝”尚可挽救。
  头一次很顺手,所以……
  4月25日 长安区检察院
  “你第一次已经侥幸得手,为啥第二次又到同一所学校了?”检察官问王某。“去年12月23日下午,我来到某大学长安校区,在一栋学生公寓楼转了一圈,发现549室宿舍门没锁也没人,就进去把3台笔记本电脑、几部手机,还有300多元钱装进包,锁上门就跑了。我把这些东西拿到雁塔路电脑城,卖了3000多元。没过多久,钱就花完了。因为觉得上次挺顺利,就准备再去一次。”
  王某是渭南市临渭区村民,初中文化,平日游手好闲,自认为“长得还像个大学生”。今年1月12日上午,他再次来到某大学长安新校区学生公寓,转了一圈一无所获,离开时被保卫人员抓获。“我错了,我认罪。后悔啊,能不能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面对检察官,王某开始流泪。
  经统计,王某第一次偷走的东西价值一万余元。近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编辑说话:为什么“一失足成千古恨”?可能就是因为第一次“失足”得太顺利了。
  儿媳带人抢走了娃
  4月26日 雁塔区检察院
  1月2日晚7时,白杨寨村。刘阿姨家来了几位不速之客。
  其中一个是她的儿媳小冯,一起来的还有几个气势汹汹手持刀斧的小伙。“一个男的威胁我,她从我手中抢孩子,我没松手”,刘阿姨说,男子威胁“不松手就砍死你”,儿子小牟也被这帮人用刀斧威胁着。
  最终儿媳抢走了两个月大的孩子。刘阿姨说,她抱住一男子的腿,结果被拖到院子,“他用刀在我背上和头上砍了几下,我松开手,他逃出院子。”
  与儿子和丈夫相比,刘阿姨受的只是轻微伤,小牟全身多处刀砍伤,右上臂血管、肌腱、神经均有损伤,老牟右胫骨骨折,右大腿等割伤,父子俩鉴定均为轻伤。“我和丈夫有矛盾,就打电话给表弟,让他叫几个人帮我把两个月大的儿子要回来”,小冯称,表弟周某开始不同意,在许诺两千元后,才答应帮忙。
  小冯、表弟周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案件系家庭纠纷而起,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检方建议对三人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可适用缓刑。
  编辑说话:为抢孩子向亲人动起刀斧,这样的母亲能给孩子幸福吗?孩子长大了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吗?
  因为爱情而闯祸
  4月27日 户县检察院
  “我和她交往了才一个月,没想到就为她闯下这么大的祸。”巩某说,“自己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为给和自己相识不久的女友袁某出头,户县男子巩某用折叠刀刺死了袁某前男友王某的哥们小吴。而小吴只是为了替王某向袁某“讨债”。
  “她说分手就分了,我心里一直不舒服。我给她花了那么多钱,她得还我。我不能人没了,钱也没了。”王某说。
  2010年12月6日下午,王某和朋友小吴等人,到袁某工作的足浴店,向她索要二人恋爱期间的花费。王某要5000元,袁某和现任男友巩某只答应还2000。王某见钱没要到,而袁某又有了新欢,心里非常气愤,便和小吴等人一起打了袁某和巩某。
  厮打中,巩某拿起大厅桌上的折叠刀,向小吴身上连刺数下,见小吴血流不止才停手。吴某在送医途中死亡。近日,户县检察院对巩某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并移送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被抓后,她从来没和我联系,也没来看过我……”巩某说。
  检察官点评:爱情叫人魂牵梦萦,但当爱人离去,却不能正确面对,叫人悔不当初的事往往就会发生。这件事,就是个例子。
  消息来源:西部网
办好网站为人民

527

主题

1238

回帖

6789

积分

伍.妙语书生

Rank: 6Rank: 6

积分
6789

社区QQ达人

QQ
发表于 2011-4-28 12: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样?
我的QQ:8970698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5-8-20 14:48 , Processed in 0.09573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