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换爱情:不靠谱 孙 超 蒋女士为了让身体残疾的儿子可以早日成婚,对儿子的女友小静可谓出手大方,给钱买车不算,还将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准媳妇”。谁知日后婚事不成还惹来麻烦一堆。最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小静返还受赠房产。一段用金钱换来的婚姻就此收场。 喜:跛脚儿子觅得女友 蒋女士一家在上海坐拥5套房产,家底丰厚。生活中衣食无忧的蒋女士,却总在为儿子小斌发愁。小斌自幼双腿落下了残疾,行动不便,年近三十还没有找到女友。 . p2 ^% x3 g1 m% q
2008年1月,经过熟人介绍,小斌相亲认识了比自己小4岁的小静。小静年轻貌美,这不仅让小斌觉得满意,更让母亲蒋女士越看越喜欢。蒋女士为了早早敲定这门婚事,除了把家里的房产证全都在小静面前“晒”了一遍外,还承诺只要小静同意和儿子结婚,今后还会送车子、送钱。 惊:儿子女友另有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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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b) v7 R$ V1 y就这样,小斌和小静开始了一段类似买卖般的爱情。两人相识了半个月后,蒋女士就承诺只要小静对自己儿子好就会送辆车给她。蒋女士没有食言,2008年7月初,蒋女士从银行提出了20万元交给小静购车。
有了车子的小静,并没有安分多少时间。几乎每次来到小斌家,她都以结婚为由向蒋女士或者小斌提出要房子、要钱的要求。2009年年初,蒋女士为了求得婚事成功,决定先将家中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小静,并答应小静今后会把徐汇区房子的动迁款200万交给她购买婚房。2009年3月,蒋女士全家把一套房屋以买卖的形式无偿过户给了小静。 到了2009年年底,徐汇区的房子终于动迁了。小静又开始频繁地向蒋女士和小斌索要动迁款,并表示拿到动迁款后与小斌结婚。蒋女士一开始觉得这个“准媳妇”只是太看重钱,但是当她听说小静在外还有一个男友后,突然觉得小静是对他们家另有所图。于是小静和小斌全家彻底闹翻,一直靠金钱来维系的“感情”彻底破裂。 判:返还受赠大额财产 在法庭上,小静坚持房屋是自己支付了46万元的现金买来的。但是对于46万元现金的来源,小静始终无法拿出令人信服的说法。 法院认为,蒋女士为促成儿子小斌与小静确立恋爱关系并最终能够成婚,才将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进行转让,所以房屋的转让行为与通常意义上的房屋买卖有所不同,应理解为附义务的赠与。由于双方是以婚前给付财产为发展恋爱关系和缔结婚姻的纽带,并不符合我国婚姻法提倡的以感情为基础的自由恋爱原则,所以这种附义务的赠与不应受法律保护。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蒋女士全家和小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小静应当将房产返还给蒋女士一家。同时,法院判决小静归还蒋女士15万元购车款。 人民法院报8 l! N, m- s3 d$ O- k5 S& Y
201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