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的提出者是陕西大荔人张奚若先生。 " T3 i4 O, G! s$ Z) P% g0 Z. O1 L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清华大学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会议。在各小组讨论的过程中,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争论颇为 激烈。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张奚若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张奚若 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与会代表经过反复讨论,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0 Y* l$ j4 O5 o/ U
张奚若(1889年-1973年7月18日),字熙若,自号耘,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人。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1917年获得学士学位,1919年获政治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