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之所以叫“生命带”,是因为它起着约束移位和化解缓冲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向前冲撞、甩出车外,从而减轻受伤的程度。 近日在西安绕城高速就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乘客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身亡。为吸取惨痛教训,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安交警高速大队启动了严查乘客不系安全带专项行动。 事故教训: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身亡 7月9日下午5点半左右,黄先生及工友乘坐的面包车,行驶到西安绕城高速六村堡收费站附近(西安绕城高速内环K30+300米)时,伴随着巨大的爆胎声,车子倾斜翻滚失控,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经交警确认,死者系车内乘客,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身亡。 9妹希望大家警惕: e7 O& j( V4 M
不要觉得安全带是小事2 A5 E2 ?5 J- J- T$ b4 r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行动:一小时查处50例不系安全带的乘客3 t e1 x3 u" x# ^
7月12日23时许,西安绕城高速未央南收费站出入口两个方向,40余名交警设卡拉网式排查,重点严查高速路上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多位交警同时在不同车道采用卡位抽查的方式,对交费完毕准备驶出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检查。一辆白色面包车虽然没有超载,但坐在后排的一名男子未系安全带,面对交警男子连说:“我们从灞桥过来,一点点路,开得不快,我扶着呢。”在另一批检查中,一辆私家车上的乘客面对交警盘问,竟称自己没有系安全带,是因为肚子疼。 西安交警高速大队绕城中队教导员杜韧:0 _3 I$ F% h( N9 `
正值炎热夏季,车辆行驶在高速路上有可能发生车辆爆胎、自燃等状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法律中对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旨在通过这一行动,打击车辆在高速上行驶乘客不系安全带这种淡漠安全意识的行为。 夜查一个小时内,共有50例后排不系安全带的乘客被处罚,还有两名男子酒驾、一名4岁男孩不系安全带在副驾驶位置睡觉等更危险情况。对此交警对违法乘坐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V. J0 a, P# G+ T% q,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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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安全带的使用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安全带可以起到极大的保护作用,所以为了车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论前后排、无论车程长短、无论车速慢快,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为生命多一道保障,让出行更安全。 西安交警接下来也将加大对驾驶人及乘坐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整治,促进交通文明习惯的养成,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