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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发帖中贴士太平景区内的安全警示牌  
# r# z' G2 r, f% t+ {0 p  华商网讯 景区内的未开发区域一般都会立牌为游客作出不能进入的提醒,但太平国家森林公园内的一个提醒牌却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提示牌上明确提出违反规定者需最低消费3000—5000元。景区管理人员称,这一牌子已在此两三年时间,只是起到警示作用,目前并没有游客因此被消费。5 p- y) X) R: m3 `1 M7 s2 _ 
  发帖:景区内违规得最低消费3000元? 
5 d; L" c- n: g8 U  十一黄金周,很多游客都会选择在家门口欣赏美景。10月3日,华商网友“一个人的力量”前往位于鄠邑区境内的太平国家森林公园游玩,在景区内一个叫玉带瀑布的景点附近,他发现了一个特别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牌上写道:未开发区域,严禁入内,违者最低消费3000—5000元,落款为太平国家森林公园。 
+ A6 i9 _$ {5 R; T9 w  随后,网友将这一现象发帖至华商论坛群众呼声板块,并表示罚款可以理解,但制定出一个数目较高的最低消费让人很难以理解。“我搞不明白该怎么消费?是要喝茅台酒,吃野味?还是要做违法的事情?”“一个人的力量”的发帖也引起了网友讨论,有网友认为这也算是景区的人性化提示,只不过把罚款写成消费,也有网友认为,严肃的事情没必要这么调侃的表述。  }& M( i; R" v+ J5 w4 P- c! c 
  景区:只是警示作用,没有人因此被“消费”# H0 S; {; H) Q' x( Z 
  10月9日,西安秦岭朱雀太平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安全示牌最先是由鄠邑区林业局设立,在此处已有两三年时间,可能考虑到没有处罚权,为了警示游客,所以用消费一词代替。目前为止,还没有游客因为此事被“消费”。8 N* i! {) d/ C8 L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旅游景点都有这样的警示牌,至于网友提出的疑问,可以联系鄠邑区林业局进行咨询,该公司只负责景区的经营,鄠邑区林业局管理林木。 
8 x* J( H' p2 Y: t" m' t/ T  随后,华商网记者从鄠邑区林业局了解到,太平景区已移交至西旅集团。而西旅集团工作人员表示,景区内的事需要自行联系景区答复,对此事不作回复。 
% p) M* a. |# a      目前,华商网已将此事致函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于此事,华商网将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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