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区政府关于铁腕治霾攻坚行动的要求,持续强化柴油汽车排气污染监管,遏制超标车、黑烟车上路行驶,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依据《西安市2018年柴油汽车排气污染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西安市鄠邑区2018年“夏防期”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交通发展形势和管理需求,现就我区财政供养柴油汽车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按照省上确定的高污染排放车辆及老旧车定义标准,制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汽车限行政策,发布限行通告; 二、对全区财政供养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汽车予以淘汰; 三、对全区财政供养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汽车,通过“主动维护+柴油净化”的技术路线完成治理;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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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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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户县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