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文件出现“小瑕疵、小错误” 记者 赵生杰 孙建利 , W2 s- f& u4 l3 V
招标公告上的采购内容要求“入围5家评估单位”,而最终却要求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后“推荐一个以上三个以下中标候选人”,其他至少两家入围评估单位如何产生?西安某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标的这起政府采购项目让人疑窦重重。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解释说:招标文件出现“小瑕疵、小错误”,实际最终公示入围的还是5家评估单位。 ' s; ^' ]5 T& x
今年4月,西安某科技产业基地2018、2019年度房产评估企业入围项目招标公告公示后,西安某房产评估公司到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处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招标准备、阅读招标文件过程中,某房产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发现了上述问题,始终想不明白,既然采购内容要求“入围5家评估单位”,为什么评标委员会却只“推荐一个以上,三个以下中标候选人”?至少相差两家中标入围单位通过什么程序产生?是否暗箱操作内定了至少两家中标者?《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此次招标是否合法有效呢? $ i; }' d+ q$ V& |7 m) l: S
5月18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来到这起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负责这次招标代理的业务经理刘娇解释说,这个招标文件是套用统一模式制作的,既然招标公告上的采购内容要求“入围5家评估单位”,评标委员会也应该由高到低的打分程序推荐5家入围评估单位,招标文件出现“小瑕疵、小错误”,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了,但文件已经发出去了。她强调说,实际最终公示入围的还是5家评估单位,招标还是公正有效的。 ———— 转载至《阳光报》 - v, A5 @0 u. f' D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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