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践踏法律 ——由“户县人民法院好吃难消化”一网贴谈起 韩振北 网络媒体已让很多人惧怕,而且确实有了一定效果,那些人害怕?何必害怕呢?中国有一句俗语“人没有做过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户县人民法院好吃难消化”一贴也引来社会各界的点评。通过这一网贴,不难看出,当权派执法犯法。才是践踏法律始俑者。 贴中第一条本是仲裁案件,法院为何受理呢?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九次会议1994年8月31日通过,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为何户县法院置全国人大之法律而不顾呢?而仲裁法已实施五、六年之久,难道户县法院不懂法律吗?还是为了利益呢?如果不懂法,那就是一伙践踏法律者当权,记得陕西某县就有法院院长让一个妓女成了二奶、成了法官,还当了庭长,开庭之时,置律师质问而不顾,竟然是她说了算,真让人瞠目结舌,形成了千古奇谈。“妓女法官”教训不能再有这种可笑之事,是践踏法律呢?还是看到法律系统可笑至极。近多年老百姓说法院:“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贴中当事人以实名撰文发帖,作者更是以韩某不去,恶是人之难未己,或其从良,或其忘我的大无畏精神体现,实属难得。如果网络评选“斗士哥”,作者当之无愧。我们国家要发展,必须要人们不怕事,勇于向当权施威之人斗争,勇于向践踏法律者挑战,这样天地正气与浩气方存。中国确实需要共产党的领导,但是党是代表人民大众的,需要人民监督,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实现跨越自由主义,走向宪政社会主义的大道。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即将召开,面临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中国共产党应该带领人民大刀阔斧的进行政治改革,实行党内民主选举,施行党内民主监督,从而跨越自由主义的攻击,并走国家层面民主机制实现宪政主义,杜绝打击践踏法律胡作非为者,以法为本,实现公平与自由。从而保存我国多年来改革发展的基础,也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使我国走向一个正常而稳定的发展步伐。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过渡到社会主义中级阶段,社会主义中级阶段就是实现宪政社会主义,只有法律不被践踏,人人遵纪守法,才能有一个优良的宪政社会主义大环境。 * q+ X" `8 R t' n
1 I5 N8 v" U+ `8 w5 A9 \ q由于原帖涉及到最近敏感帖子的全文,以免我的帖子也被删掉 我暂时还是不公开了。 百度里也是可以搜到的。 注: 韩振北,男,笔名秦子,号静虚子。现任西安市文史艺术研究院院长,《西安之窗》杂志主编,国际美术家联合会常务副主席,西安市作家协会理事,陕西省仲裁知识产权中心专家组专家。主编有《西安通典》、《人文西安》、《西安名村发展史》等大型典籍,创作和发表了大量古典诗词与现代诗歌,热衷于中国古典文学、哲学、宗教文化的研究。其书法大气磅礴,绘画追求飘逸空灵。曾策划和组织了首届国际老子思想研讨会暨公祭活动、“古城金榜”全国诗词会长论坛,与中央电视台合作组织了“曲江杯”陕西十大宝物评选等若干大型文化活动。7 p6 V" |4 t; e/ c: i'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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