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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男子出狱后敲诈勒索举报人 又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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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江湖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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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

发表于 2017-8-16 23: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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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他人举报被判刑,出狱后怀恨在心,伙同他人敲诈勒索举报人。8月15日,鄠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张某曾于2008年因犯盗窃罪服刑5年,2015年又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知情人李某举报,户县法院(即鄠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服刑过程中,张某一直对揭露其犯罪事实的李某耿耿于怀。刑满释放后,因怀恨在心,张某偷偷计划对李某进行报复。今年年4月14日,张某伙同王某对敲诈勒索李某,5月19日,张某、王某被抓获。

鄠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以李某揭露其犯罪事实让其坐牢为由,伙同被告人王某驾车强行将李某拉到一废弃砂石厂进行殴打,向李某索要钱财,在未得到现金的情况下,逼迫李某写下1万元借条。案发后,王某家属向被害人补偿1000元,取得谅解。法院认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李某实行殴打、威胁,索取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二人在敲诈勒索过程中的情节及认罪态度,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各处罚金3000元。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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