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2146|回复: 8
收起左侧

网络资讯要尊重人的隐私

[复制链接]

5

主题

5

回帖

86

积分

初出茅庐

Rank: 1

积分
86
发表于 2010-12-5 15: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资讯要尊重人的隐私
    124法治宣传,户县组织了大型活动。其场面大,热闹异常,有人把资讯照片发到网上。
    从照片看,参与的机关、单位众多,各单位结合自己职责和业务,宣传法律。其中户县计生局发放避孕套的照片特别惹眼。
    听说过计生局有给适龄人口发放避孕药具的职责,选择在法治宣传日发放,大概也不会错。可网上出现公民个人形象,大有不妥。
    毕竟,食与色,人之性也。某人有性行为,某人使用避孕套,不能见怪。
    而有无性行为,使用避孕套否,为避孕还是防病,性伙伴是那类人,这些都是极端的个人隐私。
    虽然七、八十岁的老年人多次领取避孕套叫年轻人有想法,有些不解,有些嫉妒,但也不能对老年人不敬。把人家照片发到网上,显然对人不尊重,涉嫌侵犯隐私。
    有个人,有一年制定年度计划,要和56名女性发生性关系,还要确保2名名良家妇女,据说已和500名女性发生性行为,这令人惊叹。可人家是公职人员,是公务员,人家有权、有势、有钱、有时间,普通百姓比不了。老百姓那点本事,不值得炫耀,也不应受监督。
    在法治宣传日,不介绍户县的法治成就,把几个老人领取避孕套的照片发出来,好像户县法治无可盘点,只有性事,对人不厚道,对地方无建设性,不是正面的讯息,不是正当的舆论监督。

142

主题

290

回帖

5260

积分

肆.江湖一剑

Rank: 5Rank: 5

积分
5260
发表于 2010-12-5 18: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避孕套和领避孕套不是隐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2

主题

290

回帖

5260

积分

肆.江湖一剑

Rank: 5Rank: 5

积分
5260
发表于 2010-12-5 18: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 B4 L6 V* ?4 i3 R1 j% u4 M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 l0 D7 D0 J8 o3 N3 K2 D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 k9 q! S9 Y9 n, J" h# b2 k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2 v' P1 s% R$ v' I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 K* @3 c; |# N7 U/ @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R1 n; u' m: [( o  q$ a9 R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 o# J' v8 l; b1 R! M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0 I% T8 p' ?0 K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 `' p' l# m3 D& g+ O* B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 }7 r0 g7 V6 Z9 Y" {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 E! J- y: D0 O# w4 ]6 l" c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6 t4 m) k, I5 b7 u- V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2

主题

290

回帖

5260

积分

肆.江湖一剑

Rank: 5Rank: 5

积分
5260
发表于 2010-12-5 18: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在现场拍照时喊着要拍照,高举相机,公开拍照。只有几位退休的局长、乡镇长领避孕套时说不要拍照,其他几位年龄很大的我们都声明拍照,并且说在网上发,他们无异议。现场计生局的工作人员可以作证,在县内很近,谁要落实可以到计生局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5 19: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是侵犯了隐私权?
# f0 x/ L1 O7 i* Y! C  F  我国著名的法学学者——人民法学张新宝教授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4 B! z% {, ~5 ~7 F1 C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 O. q' ]7 h3 V0 R4 R% m' |* A$ E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 u0 s  I) [) @% L8 f6 I2 ?, y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 z- j& X, b: e- }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 i% u, `$ m9 K, |- \) B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1 W! b- Y. _6 g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 m6 B- w8 J' t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 O' E8 U4 P* w7 r. ]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 g+ q" C! u" J/ e8 j; _+ T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 e) y9 b, ?) O* O. c, d+ r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0 m6 [8 m; }3 `- W
打猎的人哪怕虎豹豺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5 19: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发放避孕套现场的拍照在网上发表不符合侵犯隐私权。
打猎的人哪怕虎豹豺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5 19: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可以看到清华大学女生的戴避孕套比赛。
打猎的人哪怕虎豹豺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0

主题

3175

回帖

2万

积分

捌.大漠孤烟

独行的猫咪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1419

社区QQ达人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0-12-5 19: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呵呵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3

主题

2355

回帖

2万

积分

捌.大漠孤烟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759

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0-12-17 15: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众公开的发计生用品,是隐私吗?所谓的隐私,应该是秘密的,不想让公众知道的!如果把这次公开宣传计划生育,公开发避孕套当成隐私,倒让我笑掉大牙!如果宣传部门把避孕套秘密的发给家庭,家庭妇女如果接受,我觉得发避孕套的人也许和秘密领避孕套的人有亲肤之嫌疑!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中,发避孕套,而且面对的是每个公民,那么,何以被称做隐私?楼主的陈词,我不赞同!把避孕套发给那些文化层次不够,有把避孕套当气球的人,更是计划生育宣传力度的不够之处!所谓,侵害了隐私,还不如说计划生育部门的发放方式和不分群体,侮辱了大家的眼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6-4-30 14:25 , Processed in 0.11577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