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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岐山县检察院获悉,宝鸡市蔡家坡一位女社区主任,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用期满的方式,贪污居民的低保金、养老金和救助款72380元。
O: O0 ~/ a8 a8 ^ c5 ^& p 接群众举报后,2013年12月16日,岐山县检察院依法对这位社区主任黄某进行询问,于次日立案。2014年9月,黄某因贪污、侵占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U. R7 Y. E" @. _9 x 2013年底,岐山县检察院反贪干警在帮扶困难群众时获悉,蔡家坡镇东街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困户曾多次向当地社区申请最低困难补助,却始终未获批准。为此,检察院专门成立专案组对黄某展开调查。% R9 Y9 I* e/ w n' L/ Z
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一系列奇怪的现象,该社区不符合低保的市民办了低保;而真正贫困的特困户却迟迟申请不下来;个别不符合条件参加低保的市民在签字领钱的签名出现多次变更;个别已申请成功办理低保的市民从未递交申请资料。
, {( F, `: A0 D2 x 检察人员发现,黄某在协助当地政府审核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者的身份资料、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过程中,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为市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在掌握证据后,检察人员对黄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在她的办公室查到几张最低生活保障金取款记录。
# p* A9 j* C, q! L- i2 D7 ^8 g 从2008年开始,黄某以各种理由取得辖区市民信任,拿取他们的户口本银行卡等资料,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低保。随后,黄某多次支取低保金用于个人消费,共72380元。
0 |7 _' o7 p: D O! m- |, l7 M: h* u 2014年9月,黄某因犯贪污罪、侵占罪被岐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黄某贪污的7万余元也返还给特困家庭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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