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电信西安分公司某代理商未按照实名制规定办理入网,导致市民名下凭空多出18个手机号,为此,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给予电信西安分公司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B$ C+ p% O$ w8 R2 |& e
话费连续增加 原是名下多出18个手机号
/ B. ^0 o# G8 g7 N 5月14日,华商报A01、A04版报道了《话费多了两三倍原是名下多出17个手机号》,当事人雷先生去年11月的话费为481元,去年12月发现话费激增,12月至今年4月的话费分别增加至922元、1097元、1123元、1568元、1637元。今年3月雷先生查询得知自己名下多出17个手机号,后电信西安分公司同意返还话费并注销号码,但一个月后名下依然有8个号码在计费,手机欠费且出现双倍计费。: R& S, ]9 q# v. W) Q
华商报记者昨日从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了解到,事情见报后,该局成立专案调查组开展调查。
+ o1 t9 R$ h S+ S 经调查核实,截至2014年5月,用户雷先生名下共有22个手机号码。其中,4个号码为用户本人亲自办理,另外18个号码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的代理公司——西安恒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入网。该代理公司在办理业务时,未查验用户的身份证件,且未在用户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复印目的和日期。
: ]9 j5 u1 V& |5 R. E6 n 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5号令)规定的“谁委托、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违反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7 s( D1 @! Q0 [3 [: L 违法情节严重 电信西安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2 y6 n0 ~' C5 K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称,调查过程中,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不积极配合调查,以多种理由拖延、拒绝提供有关证据,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为调查带来困难。6 ?7 T0 E! _! b1 k4 L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信部第24号令)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的有关要求,鉴于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经研究决定,给予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同时,将此情况纳入2014年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考核中。
9 k3 e% m- ]9 k# F+ t0 o9 ]5 W 省通信管理局称,此案是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规定出台以来的一起严重的违法行为。要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要引以为戒,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特别要加大对自有营业厅及各类社会渠道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杜绝社会营销渠道违规问题。对不能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规定的社会渠道,要坚决予以清退取缔。
; N+ D6 ]0 A$ [
: R7 F$ I" n/ Y5 T& ?; G& C
y* i: f/ Y( e) C4 N" T6 S1 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