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下午6时左右,户县甘亭镇七一新村巷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引起大火。此案由七一村,村民王水胜、王水明无证私自制造化工产品造成。爆炸发生后,王水明的紧西邻王建宏,东邻王春婷,和正对门刘天心三家的房屋受到严重损坏,山墙、檐墙、楼顶出现多处裂缝、门楼移位、大门无法开启、厕所房上的石棉瓦全部炸成筛底、房中的玻璃全部震碎、电线烧毁、院内一棵15cm的柿子树叶子全部烧光、落水管变形裂口、污水盖炸到路上。县消防队当天接警后,立即出动救火,并录像。受爆炸危害的乡邻于第二天也将现场,进行了录像。 由于王水胜、王水明的非法行为,对三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了解王水胜于以前在自己房内非法生产已被查封,这次又进行这种危害公民安全的行为。于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知法犯法,造成严重的后果与影响。三家自爆炸发生后至6月29日,一直找村委会协调,并分别去甘亭镇安检局、派出所反映情况要求妥善解决。甘亭派出所李红旗接待,说让我们做好打官司的准备,自行解决,此事不由他们管。自7月1日后,我们三家又多次去安检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公安局消防科、甘亭镇,要求尽快解决爆炸对我们造成的损害问题。7月21日 我们又去县信访局一位姓侯的同志所他说,他们把甘亭镇都找了,给上级也反映了,领导看看了就看,不看他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又去政府办,要求见丁县长,政府办一位姓黄的公务员说,他们没有权力给县长说,还让我们找信访办,说信访办不管,你们反映到省上,省上追查信访局长的责任,他管不上。紧接着我们又回到信访办,一位姓杨的说了和姓侯的一样的话。 从爆炸发生或至今快两个月过去了,我们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感到非常痛心。在共产党领导下对非法经营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损害,竟然能长时间的被容忍,而无人问津!派出所是保护一方平安的保护神,也能听之任之,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又该由谁保护呢?我们是普通的农民,无钱无背景,对于这样的飞来横祸只能依靠我们的父母官,为之解决。但对于我们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有关行政部门踢皮球,消极应付,对如此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又能有什么好感!对政府的权利和印象又能做出什么评价来! 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一再强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重视民生民意,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有所作为。我们恳切希望由6.12爆炸案对我们公民个人家庭财产所造成的损害能有一个有说服力的解 决办法。此事到现在各相关部门还没有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以踢皮球的方式来敷衍这事,所以还请各位朋友,律师给帮帮忙,出出点子! 户县甘亭镇七一村,6.12爆炸案受害者:王建宏+ H: Z0 l! ]& |. [1 z) o9 L
2010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