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都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了。这是从昨日召开的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F" i. R: K0 ]+ O5 R
改革内容: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系列合并 ( ]; j" }: [% _2 t" J: I, w
动员会上公布了《西安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改革原中学和小学(幼儿园)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原中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与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 @% e0 @% p% ` E1 T
统一职称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0 U- Q6 H% O: Q$ }! D0 w: d/ v( E& C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幼儿园中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 Y' S# O8 _; Y% g h5 n) y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Q, o6 ~( L* K8 V _
改革时间:7月底前完成
- _2 ^# b+ i' i. w4 R: q5 i8 P 根据实施方案,改革从现在起到7月底前完成。此后,根据新的职称体系和评审办法进行申报和评审。
' F" q* A1 u$ K3 w0 M, V, k% x! c 到7月底前,将组织全市所有中小学教职人员进行过渡,共涉及9万余人。
) o/ l4 v: c2 S0 e; H: F3 |" o 过渡的具体办法:(一)对改革前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任职资格且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按照原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二)对改革前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学人员,按照原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可先过渡到相应的任职资格,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新的岗位聘用程序择优聘用。
* ?% \8 p- ? Z% h1 e5 \7 ^+ C& N/ R6 Z( ~& n1 G. l F) N"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