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杜法官查明事实真相,公平公正的办案,今天我放鞭炮,送锦旗,就是要好好感谢我们的好法官。”6月3日一大早,当事人杨普选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向户县法院大王法庭庭长杜讲和送上了写着“依法出案,公平正义”的锦旗,并深鞠一躬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告杨普选和被告刘安(本文人名均为化名)是表兄弟关系,2003年,刘安承租案外人王英位于户县商场的一处店铺,在得知王英欲将该店铺出卖时,刘安找到杨普选在其处借款20万。杨普选出资后,刘安陆续还款,现尚有4.7万没有还清,多年来一直索要无果,无奈杨普选于2012年12月将刘安诉至法院。两人对簿公堂,昔日亲情而今反目。 杜讲和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杨普选主张是自己出钱购买店铺然后租给刘安,刘安按年支付房租,后于2005年刘安以28万将该店铺转让在自己名下,除去已支付款项外,刘安给杨普选出具了欠款20万元的欠条,陆续还款后尚欠4.7万元,并在欠条背面注明。而刘安主张店铺是自己购买,在杨普选处贷款28万,现本金已还清,尚欠3.2万利息未还。后经过先后两次开庭,杜法官亲自到户县商场店铺调查情况,并认定债务形成合法,具体数额应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确定,最终确定为4.7万元。为了有效的化解矛盾,实现结案事了的目标,杜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双方明理释法,经审理后做出了令原被告都信服的公平结果,判决刘安给付杨普选4.7万元。杨普选一直担心自己过于老实本分,害怕法庭会故意偏袒刘安,在拿到判决书后,杨普选悬着的心终于完全放了下来,并出现了文章开头感人的一幕。 户县法院大王法庭截至5月中旬共收案218件,在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下,该庭同志迎难而上,坚持公平公正办好每一件案,做到热心、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在审理过程中,该庭强化诉讼调解、大力提高审判效率,现已审结案件122件,结案率达55.2%,其中调撤97件,调撤率86.9%,使得所有当事人的利益都得到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取得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 W* m/ F" s( W1 ^2 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