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23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全市(西安市)增加投入不少于3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治污减霾,全力打造碧水蓝天的美丽西安。 目前,我市(西安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提出明确的治理要求,将“治污减霾”作为今年首要民生大事和环境治理“一号工程”,举全市之力打好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攻坚仗,让市民呼吸上清新的空气。 大气污染治理 控燃煤 抑扬尘 治废气 今年淘汰5万辆“黄标车”及老旧汽车 现状 按新标准评价我市空气质量处于全国严重污染城市序列,距离二级标准差距较大。PM2.5实验性监测数据初步分析结果显示,机动车排气、燃煤烟尘、扬尘、有机废气、生物质燃烧等是我市PM2.5的主要来源,约占到总量的75%以上。 治理燃煤污染 拆改燃煤锅炉:今年,全市范围内除集中供热设施外禁止新建任何燃煤锅炉。年底前完成350台20蒸吨以下和33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拆改任务。10月底前完成115台燃煤锅炉及水泥厂烟尘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完成26台20蒸吨以上锅炉燃煤脱硫治理。 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新增消费量,推广清洁能源项目,在建成区范围内推行使用蜂窝煤居民户改用清洁能源,年内完成不低于40%居民户改造任务,在农村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加快实行集中供热,推广使用沼气、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治理扬尘污染 推行湿法作业:拆迁工地推行专业化湿法作业,未落实湿法作业的不得进行施工。 加强道路保洁:气温许可的情况下,一周无有效降水时开展全市大冲洗活动,每周对二类以上道路、绿化带进行一次大冲洗。冲洗尽可能利用中水。 整治突出问题:每月对夜间出土工地及渣土清运车辆防止扬尘污染情况进行两次以上集中暗查。 治理尾气污染 加速淘汰黄标车:全市目前有“黄标车”7.3万辆,今年淘汰“黄标车”及国II以下(含国II)老旧汽车5万辆;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黄标车违规进入禁、限区从严处罚。 全面使用国IV油:年内,全部车辆全面使用国IV标准油品,凡达不到国IV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在我市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实施油改气工程:年内全市完成2万辆以上机动车油改气。 治理废气污染 加油站油气回收:年内完成全市595个加油站、9个储油库和所有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不予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 治理工业有机废气:启动实施石化、喷漆、印刷、电子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年底前完成18个示范工程。并开展对汽车维修行业、广告制作行业、干洗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 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新建餐饮单位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新建和现有餐饮单位(含单位内部职工食堂)须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整治露天、夜市烧烤,杜绝烧烤油烟污染。 禁止焚烧秸秆杂物: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落叶、废弃物等,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巩固禁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