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贯彻省、市政府实施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关键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现就搞好今年全面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对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认识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县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一项宏伟的生态工程和德政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重大历史意义,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宜居城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强大推动作用。要根据城市、农村、校园、社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不同条件和特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各种形式,抓好公民生态文明观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起“以爱护林木绿地为荣、以毁坏林木绿地为耻”和“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新风尚,不断提升全民绿化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美化家园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夯实植树责任
为了加强我县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使我县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进一步加快我县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促进我县义务植树活动向基地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面的健康发展。为此,各镇、各部门都要建立义务植树基地,重点放在辖区内的主干路、生产路和路渠。要组织机关干部和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高质量、高标准的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同时也要组织本镇各行政村的干部群众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按时完成绿化委员会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
三、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促进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状况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镇、各部门在分配义务植树任务时,必须同加快绿色户县、和谐户县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做好安排。县城各单位要优先做好社区和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的绿化;农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庄、庭院、路渠绿化;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和居民区,都要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活动,绿化美化环境。坚持以城带镇、以镇促城、城镇联动、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城镇绿化一体化建设,切实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的覆盖面和实际成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检查,确保义务植树任务顺利完成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化美化户县任务艰巨,时不我待。为此,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务植树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务必于3月30日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于4月份对义务植树造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完成任务的乡镇及单位将进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及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指定时间,按时完成任务。
五、加强联系,定期上报造林进度
各镇、景区管理局要在每周一、周五将《户县2013年度春季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附表)加盖公章上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局植树造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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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4883108 传真:84836207
户县绿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