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称“华县政协吕副主席、人大王主任分别给儿子结婚,大摆宴席,当天华县接待能力最强的华州酒店爆满”。7 w# s7 T+ x) d6 Q
记者 卫南* r3 ~& t% O" c8 i" h5 n F% r9 g
11月23日,就读者所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华县这位政协吕副主席,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县人大王主任。
9 O* W5 t9 M; J* |# U2 c 记者:有人反映11月中旬你为儿子举办婚宴?
/ }# m' n1 T! @ 王主任:是的。但是我为儿子举办的婚礼是华县最简单的,没有车队,只是家里的亲戚,而且我已去纪委备过案了,你要调查就去纪委吧。
/ @, T9 {+ O0 I+ T* w- c 记者:那婚礼一共坐了多少桌(客人)?* t6 V) D) y' O3 m9 _7 s4 ^8 m
王主任(情绪激动):不知道。(随即挂断电话) 纪检委:办理喜庆事宜均已备案两人均请亲戚135人、朋友25人
& v9 d9 k9 e% _7 X8 }0 G5 O 在华县纪检委,记者见到了办公室李主任。他告诉记者,2012年10月25日,华县纪委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行为的有关规定。该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度,严禁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财物。- W" v! u, D$ R
“规定中指出,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存在不按时、不如实报告备案,违规收受财物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先行停职。”据李主任介绍,发文后已有三名干部备案,分别是华县人大王主任、政协吕副主席、政府办公室刘主任。
2 m$ M/ `1 M( w! ?+ F( ^ 李主任随后出示了一份备案资料,资料上显示,县人大王主任为儿子举办婚礼,时间为11月11日;人员分类一栏中写着亲戚135人、朋友25人、其他10人;计划用餐标准每桌380元,共15桌;拟用车3辆,拟用钱款数额8000元整。县政协吕副主席为儿子举办婚礼,时间是11月9号;人员分类一栏中写着亲戚135人、朋友25人、其他10人;计划用餐标准每桌480元,共30桌;拟用车5辆。6 K+ C( U8 ~& z, ?% C
但据记者了解,当天参加婚礼的部分人士介绍称,两场婚礼当天的桌数比备案资料上的多很多。实际情况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