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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6万“移民”户县事没办成钱难要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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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着饮料瓶装的自来水,夜宿3.5元一晚的旅社,8月16日中午,12名来自商洛的村民徘徊在西安中院门前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门前。他们希望能从律师那里得到帮助,替他们讨回为移民而支付的36万元钱。
" [6 @+ `" ?- H0 k. { 交了36万“移民款”难追回
F: S" \; p) V' m ], \2 m 这12名村民来自商洛市商州区麻池河乡九千岔村,他们是12户家庭的代表。
5 Q1 o$ h" S. D5 u, ^/ m36岁的女村民范会芹说,2009年5月在西安上班的李辉回到村里,告诉大家户县甘河镇东侯村要招一些移民,每户只要支付3万多元的费用,就能移民到户县。“我们那里是山区,生活条件差。为方便孩子上学,我们12户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足了钱。”村民李顺琴说,5月10日他们12户人带着钱到户县。在县城秦岭宾馆内,把钱交给了东侯村村主任崔治会。崔治会代表东侯村村委会与他们每人签订了一份入户协议,承诺移民手续20天内办完。“可到现在都过1年多了,非但手续没有办下来,连钱也不退给我们。今年年初,在我们多次催要下,崔治会给我们写了还款协议,答应3月10日前把所有的钱全部还清。现在过去快半年了,我们仍然一分钱都没有见到。从去年到现在,我们平均一个月来两次西安,找崔治会和上级反映情况。可是到今天,还是没下文。”村民赵书志说。% \/ X8 t0 F! f# ` t( p+ Q. o
“移民”不受法律政策保护: ^# y7 ^" i, O" e% ?1 `
16日下午,户县甘河镇副镇长夏智宏说,依照国家政策,东侯村这种私自移民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东侯村和来自商洛的村民之间签订的协议,并不受法律和政策保护。今年5月,商洛“移民”将此事反映至镇政府后,镇政府立即进行了了解。崔治会称将收来的钱已全部用于村内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建设。“我们曾多次敦促崔治会,让他尽快想办法筹钱,把钱如数归还给对方。”7 t; P; e+ o" H4 w% w% v, U$ [
接到村民反映,户县警方也着手进行了调查。“证据显示,崔治会确实将收来的钱用于村道及村内水塔、广场的修建,并没有将这些钱用于个人挥霍。根据法律规定,崔治会的行为属经济合同纠纷,未构成诈骗,不属于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的范围,因此我们建议12户村民通过司法诉讼的程序来解决此事。”一位办案民警说,他们曾多次要求崔治会尽快将欠村民的钱归还。6 ?3 T! a: E$ i3 D) F: \
为修村道 想出“移民”筹钱
' z! _. V! r' m. ~' S5 @ 对未能及时给商州村民退钱一事,崔治会本人也觉得很无奈,“当初村里修路没钱,修水塔也没钱,村委会为了筹钱,想通过移民的方式吸纳资金。可因为各种原因,移民没有办成,钱却已经花出去100多万了。不是我不愿意给他们退钱,只是现在村委会还欠着几十万的工程款没还,这些人也在整天找我要钱,筹钱真的很难。”4 F9 L; Z$ X! p) J6 w
16日下午,崔治会说,最近几日,他已经从朋友处借到10万元钱,准备退还给商州村民。其余的钱,他也正在想办法,争取尽快全部退还。; }# |4 N [- r/ b+ V O
昨日上午,12户商州村民每户从崔治会手中领取了8000元退款。在返回商州途中,村民们给记者打来电话。“今天虽然只拿到一部分钱,好歹我们心里有底了,他答应剩下的钱会尽快还,我们就先回家了……”本报记者 要露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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