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1397|回复: 1
收起左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术剽窃 超生将被处分

[复制链接]

2852

主题

3043

帖子

1万

积分

柒.天山茗客

Rank: 8Rank: 8

积分
19135
发表于 2012-10-5 15: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于日前公布并实施。这一暂行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将受到相应处分。
0 n5 O' j+ M% P: b. Z  学术不端严重将被开除
! h' G9 {% c. g7 E( J+ z  暂行规定列举了6种需要进行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存在这些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4 p# G$ ~! {5 f
  包养情人将被处分
7 f& Y" E4 d9 Z7 T  暂行规定明确,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也要进行处分,包括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包养情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 \: a0 y0 _; \, f6 c# P7 m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8 s1 }! j2 |8 R-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有利于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3 F$ |+ `5 O" T+ U. H
大西部网微信公众号:daxibuwang;大西部网QQ群:174760291;求助维权QQ群:280563477

45

主题

0

帖子

991

积分

贰.杏坛小葩

Rank: 3Rank: 3

积分
991

社区劳模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2-10-6 07: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本来就是这样吧0 t5 }- I) Y" u7 f+ Y
离了再娶就妥了嘛
之乎者也已焉哉  用得成章好秀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捷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6-11-4 07:41 , Processed in 0.14867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