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连日来,家住凤县河口镇河口村的村民反映:该村的低保很不公平,村中吃低保的个别村民开着汽车,而一些村民收入低,生活困难,却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43位失地村民享受低保 9月5日记者来到凤县河口镇河口村采访,河口村三组群众向记者道出了低保存在的问题。凤县河口镇廉租房项目要在河口村实施,需要将该村三组的20多亩良田征用,河口村地处群山之中,这20多亩位于山脚下的平坦土地是三组村民的耕地,若被征用三组部分村民将无田可种,所以政府就采取一些措施让三组在此有地的12户43位村民享受了农村低保,有村民认为,这12户享受低保的村民,挤占了该村应保村民的名额。 来到河口镇廉租房项目基地,远远看去,在靠近山脚的地方,三栋楼房已经盖起,占地面积不过5亩大,而楼房周围平坦宽阔的地面没有任何建筑,记者在相关批复中看到:凤县河口家园廉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100套,套型面积50平方米,建设地址是凤县河口镇原水泥厂,让记者疑惑的是这三栋楼建在水泥厂旁边,已拆除的水泥厂却没有任何建筑物,廉租房就建在村民所说的三组被征用的耕地上。
村主任称没有签征地协议 记者来到河口镇村委会,见到两位村主任,请村主任给记者出示相关的征地协议,但记者看到的只是村委会和村民签的征地协议。 记者:“你们和土地局的征地协议呢?” 村主任:“没和土地局签协议”。 凤县国土局长:“你们代表西北督察处吗?” 9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凤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河口村征地的情况,经过一番周折,凤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同意接受记者的采访,并向记者提供了相关土地征用资料。 记者看到一份征地协议书,协议中说明了河口村三组被征土地为19.32亩,用途为廉租房项目建设,地价为2万元/亩,让记者疑惑不解的是村委员代表签名却与记者在村委会看到签名书法截然不同。随后,周局长向记者讲了征地工作的程序和依据,记者提出为什么没有征地公告,周局长称不需要公告。 关于征地协议书上的签名问题,周局长说让他打个电话问问,最终说是村书记签的,并说村书记可以代村上法人签字。 记者:“建三栋廉租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先后划拨了20多亩土地,这事确定吗?” 周局长:“你们来的目的是什么?是代表西北督察处吗?(记者注:国土资源部为进行土地督察按地理位置设了9个督察局,西北地区主管陕、甘、宁、青、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西北设西安局,主要工作职责是保护耕地、监督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禁止向违反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如高尔夫球场、别墅用地的检查,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检查;督促查处违法用地,维护良好的管理秩序等。)” 记者:“不代表,但媒体有监督权。用近20多亩地盖3栋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为什么不在先前国家划拨水泥厂的土地上盖,而征用农民的良田”。 周局长:“这是县政府和城建局的事,我们是执行县政府的决定的。” 对于此事发展,本报还会继续跟踪报道。来源: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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