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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讨亡夫QQ号遭到拒绝 专家称网络遗产应允许继承之新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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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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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1-10-22 10: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有这样一则报道被网民广泛讨论:王女士的老公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大量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期间的信件、照片。悲恸欲绝之余,王女士想要整理这些信件和照片,以留作纪念。同时,她也想保留这个QQ号码。但王女士不知道老公的QQ密码,只好向腾讯公司求助。2 R$ b# t2 D' D) A2 i! ~1 x$ H!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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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腾讯公司的回复是,根据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拥有号码使用权。如果被发现用户长时间不使用,该账号将被收回。据说,这是互联网行业的惯例。用户不能将QQ号码作为个人财产处置,因为QQ号码不属于法律上遗产继承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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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如果有人提及网络遗产,可能还会被笑话,但现在你再看看,这已经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说。8 Y! E- O& Z& `' J; `5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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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李清(化名)在“人人网”的个人主页,可以看到视频中她灿烂的笑,世博会上对镜头的鬼脸。她最新的日志是关于国庆长假的思考和同学的留言。其实,在3年前的一次车祸中,她已经离开人世。但3年来,李清的母亲不断地在女儿的空间中更新日志和PS过的照片,李清仍活在网络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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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A, @6 A/ T6 w9 W- v: R有些逝者的账号是亲人在经营,而有些账号,则永久停留在其主人的最后时刻。5 e- F" u( z- D% h% i( }, C" e$ J

3 R' h- e9 z. [5 X" D“7·23动车事故”中幸存女孩项炜伊妈妈的微博“一一成长记录”就停在了7月23日19点17分的最后一条微博,“人小脾气大,小宝贝,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懂事啊。”虽然她的微博不再更新,仍不断有网友在这条微博下留言、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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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 }& S% k' K' w据最新调查结果,我国有即时通讯用户3.9亿,博客用户3.1亿,社交网站用户2.3亿,微博用户1.9亿。这些用户逝去后,他们的网络遗产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被继承?% B) @! `3 H*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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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姚克枫介绍,《继承法》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遗产的规定。不过,一般认为,具有人身属性的不可以继承,如实名制的QQ号码和微博账号等,而没有人身属性的“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如网上店铺、游戏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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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腾讯公司认为QQ不属于个人资产,因为个人仅仅有使用权,所有权归腾讯,但使用权也具有财产性质,只要具有财产性质,就应当允许继承。如果一方公司强行在协议中约定不得继承,都属于霸王条款。” 姚克枫说。. V+ i/ `) g) i% o

+ P' @* l! J2 }* C+ r6 r) o; a* e账号长期不用腾讯销户是合理的,尽管QQ使用权具有财产属性,但是腾讯公司行使管理权,长期不用导致腾讯公司无法统筹管理。但腾讯公司时间设定应当尽可能地合理,并有救济途径。7 ~) T! s, @' b% T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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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财产依附于服务器和网络公司,每天倒闭的网络公司数以万计,随之陪葬的个人账号更是不可胜数,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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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 `: V- D0 J2 U  U能不能继承,首先要厘清的问题是,网络账号属不属于财产。《物权法》中并没有此类规定。# D9 |. |1 b6 q) ~9 r5 ^9 m( i

3 q8 U6 [5 ~8 Y3 j赵占领介绍,是否将网络账号算成财产,互联网公司是矛盾的心态。, R) h, G* i/ g0 B*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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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经常进行游说,希望对账号等虚拟财产明确身份。2008年一个犯罪团伙曾经一天盗取几十万个QQ号码,但并不能使用《刑法》进行打击,因为QQ账号并不是财产,只能用侵犯“通信自由”和“网络版权”去打击,力度要小很多。1 e8 W6 u0 u% D, }

0 @/ z- ]# a8 x# o5 s5 m/ |另一方面,如果网络账号算作财产,可继承的话,网络公司就会派生出很多麻烦:用户隐私的泄露、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确认等,这些都会推高公司的运营成本。8 S  O- k  w, S8 Z3 }/ U& w% S( ^

3 X9 S0 t  E+ d; b  _Web1.0时代和2.0时代,网络账号等虚拟财产的含义是不同的。方兴东说,在1.0时代,大家都是被动接受,用户只有QQ等网络账号的使用权,但2.0时代,情况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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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F- j$ |! }4 ]% Q) P" B$ U" h“2002年博客兴起的时候,我们就明确,博客文章等属于用户所有,网站只拥有优先使用权。”方兴东说,从博客开始,互联网进入2.0时代,用户参与内容创造,账号里有用户大量的劳动成果。这些成果,网站只有使用权,用户才有所有权。* E$ x. r2 P6 h1 K  l3 C( _4 U& L"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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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时代,QQ账号里有用户的日志、邮件、照片、视频等,用户不是简单使用者,而是生产创造者,这些东西理所应当属于用户,方兴东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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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已经催生出一个新型的网络商业模式,即“网络遗产继承”服务,一批为客户代理保管网络遗产的专业网站应运而生。它们提供遗嘱类文档、个人信息账号、保密文件保存以及认证发送信息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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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 |! {, n. M“遗产守护者”便是其中之一。人们通过注册成为该网站会员,在缴纳年费的条件下,可享受密码托管、网络内容备份等服务。使用者可把包括电子邮件、照片、社交网站等一切网络账户和密码“放进”这个“保险箱”。网络账户可分别指定“受益人”,以便用户过世后,有人能“继承”。2 {* k8 z4 q( q% l% J+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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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微博网站Twitter曾宣布一项有关用户去世后如何处理账号的政策。它规定,亲属在提供账号持有者已去世以及他们有权处理后事的证据后,可以选择删除或存档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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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站Facebook也曾公布过类似的政策。该网站系统关于去世用户账户有两种可选对策:要么删除账户,要么保留账户供“缅怀”之用。这意味着逝者的账户依然存在于网站的系统中,而且其他用户还可以到其留言墙上留言。(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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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T, Q2 ]* E+ u+ J% W6 J& P7 R文章来源: 中国青年报
发表于 2011-10-22 1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具有财产性质,就应当允许继承。{: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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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听雨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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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12: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继承{:soso_e185:}
山水涤人性,天地宽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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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17: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溪水休闲户外用品店 饮食街东头 13279390790 欢迎订购各类户外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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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滇池秋坪

梦想的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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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1-10-22 18: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确实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还是希望有相关的法律支持等。。。
箭东路天猫优品(家电) 微信/电话:1739289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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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19: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删除账户,要么保留账户供“缅怀”之用。{:soso_e179:}
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份神圣的工作,我真诚的希望所有的人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咨询:1502995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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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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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0: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删除账户,要么保留账户供“缅怀”之用。这意味着逝者的账户依然存在于网站的系统中,而且其他用户还可以到其留言墙上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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