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年逾七旬的老人,在某游乐场游玩时不幸被同在该游乐场游玩的王某及其未成年女儿驾驶的游玩电瓶代步车撞伤,对于医疗、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赔偿问题,王某和公园相互推卸责任,究竟谁应当赔偿我的损失?: Q% N' h1 B; q: J. o' v& o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过错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等费用。本案中,王某未能谨慎驾车导致你受到伤害造成损失,对于你的损失应负主要责任;某游乐场虽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履行了相关的告知义务,但仍未能有效的防止损害的发生,因而对你的损害也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的损害已构成伤残等级,故其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法院应予以支持。3 f8 Z7 w e; R: o
[url=]来源: 中工网-扬子晚报[/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