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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不能违背生活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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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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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7: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中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否则,公安机关将给予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外地人再去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5月8日《中国青年报》)。
1 K/ k! N* @5 ~/ {7 m% A% h  昆明市拟将居住证与流动人口的劳动就业权和房屋租赁权挂钩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在我看来,这样的规定引发争议和质疑是必然的。严格来讲,它不应限于民间争议,还应当受到立法监督机关的高度重视。因为,昆明市将居住证与公民劳动权直接挂钩的规定,不仅违背社会生活的基本逻辑,而且存在多重违法嫌疑。  @0 I- |- v' [& s( K3 P  u
  首先,要求找工作和租房子必须以居住证为前提,与一般公众的正常生活逻辑严重不符。对多数人来讲,他们进入城市并非为了居住而居住,而是为了工作而居住。因此,他们的生活逻辑一般是先找到工作,然后再租房,最后才去办理居住证。毕竟对于流动人口而言,他们往往随工作而流动,在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前,根本无法确定是否在这个城市居住下去。昆明却要求他们先办理居住证再去找工作,显然人为地颠倒了流动人口的正常办事逻辑,其结果不仅让流动人口左右为难,也会给居住证办理和流动人口实际管理带来许多不便,最起码会出现大量办了居住证而不在昆明居住的人员,居住证“空挂”现象不可避免。但愿在实施过程中不会出现以用人单位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为条件办理居住证的情况。; ]" }$ v  J0 X% {2 w2 w7 w
  同时,这样的规定涉嫌多重违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城市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止中国公民进入或离开城市。因此,从最高的法律层面看,昆明的有关规定涉嫌违宪。即使从更具体的层面看,昆明相关规定的违法性质也是十分明显的。一是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和选择职业权的规定;二是违反了就业促进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的规定;三是违反了近年来中央关于消除城市壁垒,促进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劳动权利的国家政策;四是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变相否定了居民身份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另外,昆明关于没有居住证不能租房和找工作的规定,无异于为房屋租赁和劳动就业增加了行政许可条件,等于变更了国家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规章不得设置行政许可的规定。
5 V( m% k0 i9 m& l" s% T, J  显然,要求流动人口必须先办居住证才能找工作租房子,根源在于“管理中心”的思维模式。事实上,可以看到在草案的其他相关规定中,还将一些国家要求无差别服务的事项如“子女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随迁子女入学”、“公共交通乘车优待”等也都与居住证办理时间长短挂上了钩,让居住证具有了明显的“强制”色彩。
[url=]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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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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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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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7: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必究,政府的强制性规定不止这些呢,老百姓深受其害
联系电话:18291928608
店铺电话:84820610
QQ:67843782
户外店铺地址:财富中心A—1053(德克士后面第一个门洞一排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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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妙语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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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0-5-10 23: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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