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 发表于 2017-2-15 20:58:09

关于2017年2月16日机动车禁限行的提醒:限行1和6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我市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仍未解除,明日继续执行机动车禁限行规定。
  2017年2月16日,机动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执行限行规定。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十区三县),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 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以及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特提醒广大司机自觉遵守。( 西安交警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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