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沧海 发表于 2017-1-11 20:09:26

沧海诗话 榔头忍向慈母头

      2017年1月8日下午,户县余下镇沈家营村,54岁的张女士做梦也没想到,自己31岁的亲生儿子邹某,竟然用榔头回报自己的养育之恩。这血淋淋的一幕,让每一个有人性的人目不忍视,耳不忍闻。让刚刚升区的鄠邑人感到由衷的耻辱。
      《晋书•阮籍传》记载:“有司言有子杀母者,籍曰:“嘻!杀父乃可,至杀母乎!”坐者怪其失言。帝曰:“杀父,天下之极恶,而以为可乎?”籍曰:“禽兽知母而不知父,杀父,禽兽之类也。杀母,禽兽之不若。”众乃悦服。
      按照阮籍的说法,杀母之人,禽兽不如,而这样的人竟然就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情何以堪?观沧海诗曰:
      榔头忍向慈母头,禽兽之毒尚不如。
      这般逆子生鄠邑,山川草木亦蒙羞。

冰清玉洁 发表于 2017-1-11 20:55:08

斥责不如思考,思考不如挽救,挽救在于教育,教育在于关爱,关爱在于师长。

天韵百合 发表于 2017-1-11 21:10:50

无语 !(长河)

杜恩弟 发表于 2017-1-11 21:21:42

令人发指:curse:

wx_CpPMt83k 发表于 2017-1-11 21:30:08

该杀的孩子,可愤

西京布衣 发表于 2017-1-11 21:38:31

这位女士非常勤劳,每天在我家附近工作,平时很熟悉。听说这不争气的儿子在外上学之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经济上也不独立,抑郁不欢,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想作,整天猫在家出问题了。不幸的家庭。可怜的母亲。

天地间 发表于 2017-1-11 21:46:13

自作孽,不得活

乾坤 发表于 2017-1-11 21:54:53

千刀万剐:@

心灵一点通 发表于 2017-1-11 23:35:40

大逆不道。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7-1-12 09:01:05

义愤填膺,怒不可遏。{:7_390:}{:7_390:}逆流涌动当反思,重智轻德恶果滋。禽兽不如沈家子,千夫所指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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