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限行措施于1月7日0时起解除。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1月6日17时,环保、气象部门及专家结合中、省最新预报结果,对我市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会商分析后认为: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总体将处于轻度及以下污染水平。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7年1月6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状态。机动车限行措施于1月7日0时起解除。 请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对本次应急响应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总结报告于1月11日12时前报指挥部办公室,我办将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及省大气办。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7年1月6日 {:7_390:}{:7_390:}{:7_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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