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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2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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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则帖子,让人忍俊不禁!
% h- R7 `, l' o0 V7 p% W5 l 首先,老王今天在帖子里公然说出出租车的“经营权永远属政府所有”,而之前,又是谁在一而再,再而三地煽动出租户罢运、上访、打官司,去争取所谓的“经营权”和“所有权”?致使车户们一路艰辛,财物俱损,身心俱疲,徒劳无功!不是老王吧?否则,就成了知法犯法、懂法却忽悠别人去上当,挣钱也看渠道,不能损人利己呀!
# f9 y" Q. B, T% _& c! T其次,老王口口声声说别人是法盲,断章取义地妄加评论,好像自己是法律专家,可官司一直打到中院,却屡打屡输,如何解释?难道还要说法院法官是法盲,企图否定法律,这不贻笑大方吗?+ \9 L8 n8 U1 P
再说,出租车户经历了历次的上访闹事无趣而归、罢运折财又遭嘲笑、打官司一输到底身心疲惫……已经不再轻易、也不愿再上当受骗了,甚至确实清醒了!而老王还想故伎重演,一厢情愿地不断在网上打抱不平、义愤填庸,好像是自己经营了10台、20台出租车似的!还想折损大家的血汗钱、另有企图吗?真是居心叵测啊!/ {0 ? X&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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