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 发表于 2016-12-14 09:20:44
户县法院审案大堂上多次指令出租车公司向法庭提交2009年购车发票。但发票却一直未提交,这是什么原因???购车合同签署每辆车价为83500元而票面是多少???户县法院未見到发票又是如何认定事实???到底车价内含14700元改装费属于事实呢???还是虚报呢???法官不查明真情要法官干什么???王建民 发表于 2016-12-14 20:17:19
{:7_367:}户县法院对294万元诈骗问题涉嫌故意掩护?王建民_RSv57 发表于 2016-12-15 07:49:15
腐败终要暴露,雪埋不住死人王建民 发表于 2016-12-15 18:07:05
户县法院判决书:本院认为,经营户依据双方约定取得了合同约定期间的承包经营权…。这纯属颠倒黑白,违背客观,执法违法…。舞汉 发表于 2016-12-16 10:03:53
支持老王将反腐进行到底{:7_394:}明教鸣 发表于 2016-12-18 14:50:45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愚人 发表于 2017-1-10 20:20:49
法官已经发现14700元改装费是虚报为什么不审查????购车发票法官没見到怎么定案????王建民 发表于 2017-1-20 22:58:42
户县政府2009年给经营者颁发经营权证书。公司强迫经营户签承包合同是2010年。那么户县法院判决书所讲“本院认为,依据双方约定取得了合同约定期间的承包经营权…。”户县法院是怎么执法???法律的尊严何在???法律的公平公正何在???户县法院在户县出租车案的审理过程中隐藏多项腐败,有目的的制造特大冤案…。王建民 发表于 2017-1-21 17:38:51
户县法院竞然把出租车公司的虚假违法证据也作为审判案件的重要证据依法采信!真是腐败到了极点!!!!!!!王建民 发表于 2017-1-22 22:46:27
户县法院已经查清2009年由200辆比亚迪新车主人每车向户县人民政府财政局缴纳64800元总计1296万元。然后政府按照缴费人名单颁发给每人一本《西安市户县出租汽车经营权证书》证书上面贴着车主的照片。那么、户县法院判决书:本院认为,出租公司有偿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其与政府之间形成行政许可法律关系;公司取得经营权后与经营者签订出租车承包合同,双方之间形成经营权承包法律关系。请问户县法院,公司未出一分钱,那么“有偿取得”这句话的根据是什么???法律依据又是什么???怎么户县人民法院法官腐败到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