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阁 发表于 2017-1-7 03:40:21

本帖最后由 紫阁 于 2017-1-7 05:47 编辑

烯烃部综合管理科科长、党员张德忠利用职务之便,逢迎巴结“被保安打伞的领导”或受该领导授意加以有计划地规避嫌疑行为的打击报复:
“危化品作业证”是第一次于2016年五月份培训并参加取证统一考试的。如果进行考核也应当是本月或次月考核当属正常。而爆料“被打伞领导”是16年8月20日的事,他及烯烃部里领导规避了八月、九月份的直接考核的打击报复嫌疑而从十月份开始对没有取证进行考核,而且是从5月份开始算起。这样就理所当然地对考核披上了合理合规的外衣。看似集体做的决定,实质是张德忠对自己道歉行为的耿耿于怀,怀恨在心,于是搜集有关制度,不考虑这制度考核引起的后果。
难道这制度是十月份才出台的?还是针对性地,有选择地执行制度?
像这样没有党性的党员,党组织为什么没有对其进行训诫?如果进行训诫,其行为依然我行我素,从思想上根本没有深刻认识。在年底集团党员考核时如何过关的?难道考核只是形式?这样的党员在干部岗位,其职位越大危害就越大,给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抹黑。

紫阁 发表于 2017-1-7 03:55:13

像这样一位在基层岗位敢于抵制违章,“反违章”的员工本应当是单位极力推崇的“安全卫士形象”,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推广,反而遭受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说明了什么?
一个一线员工自觉地提出自己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主动提出调换合适的岗位,本应是人力资源处积极协调解决的工作范畴,却在员工多次诉求未果,其在其职谋其事从何提现,遇见问题搪塞、推脱、摆自己的种种困难说明了什么?
即使从被考核的十月份,员工王先生为了企业的开工准备和开工阶段,依然顶着如此大的安全风险坚守岗位,没有因奖金被考核而懈怠,没有因自己的吃亏而有不利于企业开工的安全生产行为。

紫阁 发表于 2017-1-10 00:37:26

中天合创化工分公司明知“危化品作业证”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严令必备的作业证,却让员工在未取证前进行危化品作业证所禁止的相关岗位危化品作业达八个月之久,是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发令的明显抵触,是对员工人身安全的漠视,无视安全生产法规,是对国有资产投资极不负责的。

紫阁 发表于 2018-3-15 14:06:21

被保安打伞领导,一个华丽转身重新调动了单位。

关注 发表于 2018-3-25 10:50:25

中石化 中石油 领导 {:7_381:}周永康的毒瘤

中天 发表于 2018-11-9 16:43:57

中天的哪个领导啊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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