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51名出租车户诉交通局、车管所一案,长安区法院已经准许40户撤诉
据可靠消息,户县51名出租车承包经营人状告户县交通局、户县出租汽车管理所履行职责一案,绝大多数原告已经撤诉。户县出租车行业,自2015年8月经营户罢运以来,局势并不稳定。2015年12月1日期满的上一轮经营权使用期,因政府延长6个月使用期,对经营户利益有所倾斜,客观上暂时稳定了形势,掩盖了矛盾。该来的,迟早会来。因认识分歧,利益冲突,随后产生了众多诉讼,有几十个承包经营人状告出租车公司民事诉讼,也有两个公司状告几十个承包经营人民事诉讼,51名承包经营人行政诉讼户县交通局、户县出租汽车管理所是最后一波官司,也是其中高潮。原告起诉到户县人民法院,法院已经通知开庭,原告方突然提出申请户县法院回避,导致诉讼停滞。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批案件被移送至长安区人民法院管辖。移送到长安区法院当天有8户出租车户撤诉,长安区人民法院下达了准许撤诉裁定。2016年8月9日、10日、11日、12日,是法院安排的开庭审理时间。据知情人吐露,8月9日上午6个案件开庭审理结束,正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时,有一名原告突然提出撤诉,法庭随即征求其他原告意见,其他原告包括安排下午审理上午来旁听的原告,均表示愿意撤诉,并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当日安排审理的案件,就以原告撤诉终结。8月10日,又有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至10日中午,法院已经下达32个裁定,准予原告撤诉。截至目前长安区法院已经给40户出租车户下达了准许撤诉裁定。案件以撤诉结束,出人意料。几番阵战,甘苦自知。官司输赢,各人心里都有一杆称。上一轮经营权期满,不管谁告谁,都没有实际意义。下一轮,是否继续承包经营,才是关键。新车到位,部分原承包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开上新车继续经营,真正撩动人心思。原告撤诉,释放出告别过去,面向未来的意愿。相信出租车公司、政府管理层,能积极回应。
好好经营,挣钱才是硬道理! 及时、准确! 打官司非明举,守法经营乃正道! 合法经营,服务群众,自己也能安安心心挣钱,别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忽悠了。 43名出租车户诉交通局、车管所一案,竟然在开庭审理时间未过半时,以32户原告撤诉而结束,这似乎出人意料,但却又在情理之中!
这些经营户们,也确实挖空了心思、费尽脑筋想赢官司,例如突然申请户县法院回避,由长安法院审理,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无论那个法院审理,都是主持公道的,违反政策法规的申诉、不靠谱的诉求,再怎么争取也无效!因此经营户们虽经几番折腾,仍以失败而告终!
但值得庆幸的是,这32名经营户们还算识时务,眼看即将败诉,立即提出撤诉,不但能挽回一些经济损失,同时也能在出租管理部门和广大群众中换回一些公信力。
毕竟,下一步出租市场前景看好,新车很快更新到位,再加上县委县政府的诸多优惠政策,他们谁不想抓住机遇,继续经营,将原来的闹事、打官司引发的损失赢回来?
纵观经营户们闹事、罢运、打官司等一系列事件,确实费钱、费力又费神,归根结底,不就想多挣一些钱吗!但仔细想一想,从头到尾,这一路闹过来,谁亏了?谁挣了?亏的钱都让谁挣去了?谁后悔又痛心?谁又在暗中偷着乐?
不知剩余的11户未撤诉的经营户还在做何考虑?是想继续打这毫无意义、最终将以失败而告终的官司?还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撤诉?抑或被个别人蛊惑着身不由己继续陷下去?但我们相信,在接下来的两天开庭时间内,这剩余的11人还会逐步撤诉的,因为他们毕竟还是理智而明智的,而不是愚昧又迂腐的!
把南墙撞了、头碰痛了也该回头了,安宁挣钱比折腾强 人都有被误导的时候,醒来的早,比知错犯错,执迷不悟强。 等待观望的不要和钱过不去,赶紧挣钱,市场有限,私家车,网约车越来越多,服务好,价钱又不贵,出租车不要自绝后路。{:8_406:}{:8_406:} 詹皇威武 发表于 2016-8-11 08:41
43名出租车户诉交通局、车管所一案,竟然在开庭审理时间未过半时,以32户原告撤诉而结束,这似乎出人 ...
有道理,说的好!{:7_390:}{:7_390:}{:7_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