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车人 发表于 2016-6-29 21:08:05

户县人民法院对41户出租车户告腾达公司案今日宣判:出租车户败诉

      户县人民法院对卓某等30户出租车户告户县腾达出租车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今日宣判:驳回原告要求确认与被告户县腾达出租车有限公司于2010年签订的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无效之诉讼请求;驳回原告要求户县腾达出租车有限公司返还多收费用之诉讼请求。出租车户败诉。
      户县人民法院又对赵某等11户出租车户告户县腾达出租车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今日宣判:11户原告与被告户县腾达出租车有限公司于2016年签订的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予以撤销;驳回原告要求确认与被告户县腾达出租车有限公司于2010年签订的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无效之诉讼请求;驳回原告要求户县腾达出租车有限公司返还多收费用之诉讼请求。
       双方是否上诉还得在宣判后15日确认。




















溜溜好 发表于 2016-6-29 22:37:12

出租车户可怜啊!赔了夫人又折兵。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6-6-29 22:41:33

一帮瓜松!

将军山人 发表于 2016-6-29 22:44:24

真不知说啥好!

詹皇威武 发表于 2016-6-29 22:49:29

败诉是必然的,还想上诉吗?好好学习学习法律吧,别做傻事了!

粉丝 发表于 2016-6-29 22:51:06

法院的裁决,公正的审判。无效之诉讼,无谓之牺牲。——粉丝
肥了他人包,损了自己腰,清醒吧~{:7_375:}出租

詹姆斯邦德 发表于 2016-6-29 23:26:25

有法可依

流浪老人 发表于 2016-6-29 23:51:46

是不是该尘埃落定了。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6-29 23:58:12

是非曲直自有公断,法律是公正的!

牛犇 发表于 2016-6-30 06:04:49

唉,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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