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6-18 06:41:59
是否将小偷扭送公安机关了?只满足于将自己的财物追回,却让小偷逍遥法外,这是不是缺德呢?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6-18 06:49:11
抓小偷应该是公安职责。公交司乘人员遇车人有小偷,应在确保乘客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关措施配合才对。否则,当遭遣责!
出租司机
发表于 2016-6-18 06:53:06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6-18 06:41
是否将小偷扭送公安机关了?只满足于将自己的财物追回,却让小偷逍遥法外,这是不是缺德呢?
估计楼主和这个小偷是熟人,否则咋能让贼跑了?!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6-18 06:59:54
车上有小偷,真正的受害者谁?是公交公司!因为小偷会影响客员。谁应为此负责呢?肯定是公安机关。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6-18 06:59:54
车上有小偷,真正的受害者谁?是公交公司!因为小偷会影响客员。谁应为此负责呢?肯定是公安机关。
我是小学生
发表于 2016-6-18 07:17:08
楼主所描述过程如属实,那司乘人员工作有瑕疵。如公司回复描述的过程属实,司乘人员行为可以理解。但楼主在后边的跟帖中,无限上纲,语言过激,反倒让人们觉得这个楼主不怎样了!在这一网帖事件中,值得同情和理解的反倒成了司机!因为,抓小偷并非司乘人员的法定职责,属道义范畴。楼主既然抓住了小偷,就应扭送公安机关,让贼受法律制裁。楼主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让其继续作恶,这种行为也并不违法违规,但其行为与司机做法一样,违反了社会公德!该遭遣责!
梅园新村
发表于 2016-6-18 18:02:28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6-19 04:27:21
路人丁 发表于 2016-6-17 14:30
梅园新村,有道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与人的距离进一步加大,自己出了问题,怪这怪那,全都是别人不 ...
看了楼主的后续跟帖,我真希望楼主的东西没有追回来!
流浪老人
发表于 2016-6-20 00:57:00
路过,看了半天都没见有报警的……!
纯黑色小迪
发表于 2016-6-20 10:03:00
看了你们的评论,感觉户县这地方出大法官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