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腔 发表于 2016-4-23 07:13:18

公款送礼吃喝用超标公车 蓝田法院院长被免

      陕西省蓝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刚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及违规使用超标公车案。
      2014年初,胡刚以协调关系的名义,违规动用公款6万余元购买烟酒、移动硬盘等物品用于接待送礼,同时用其中4950元为自己购买了手机1部。事后,胡 刚还采取找人开具虚假发票等方法将上述费用交财务报销。同年3月,胡刚违规安排来院指导工作的上级法院人员及本院有关人员共40人到商州区峰文农家乐就 餐,并用公款支付餐费1460元,餐后又安排有关人员免费游览了王顺山公园。同年7月上旬,胡刚违规安排西安市某法院行政庭庭长石某等7人到蓝田汤峪湖游 玩,并用公款支付了餐费及温泉洗浴费共计2600元。同年10月,胡刚在其配备的公务用车发生故障维修期间,违规使用本院2.4排量的超标公务车长达一个 月,后被他人拍照举报。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胡刚指使有关人员隐瞒真相,妨碍调查。案发后,胡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书记、院长职务。来源:央广网


一切随风 发表于 2016-4-23 07:23:35

这个院长的这些事是单位常见事,和户县比较这个院长还是个廉政院长,户县检察院集体受贿都没有人管,群众反映不给作答。

关注 发表于 2016-4-23 21: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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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犇 发表于 2016-4-24 06:57:23

呵呵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4-24 08:02:10

唉,咋说好啊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4-24 21: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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