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2-18 09:27:28

2月初,出租车管理部门已对“既不办理出租汽车延期经营手续、又不办理出租汽车下线停运手续的出租车户”发出通过司法途径收回出租车相关营运手续的通告。
后期,又通过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谓仁义至尽,而这些经营户仍执迷不悟。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大力支持!

月是故乡明 发表于 2016-2-18 10:03:45

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司权益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2-18 10:21:31

公司能用法律武器解决与出租车的纠纷,说明公司理不亏。

香樟树 发表于 2016-2-18 10:26:56

法治社会依法解决

洞房不败 发表于 2016-2-18 11:10:44

走法律程序才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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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7777 发表于 2016-2-18 13:04:18

早就应该清理这伙,占着茅坑不拉。

天涯寒士 发表于 2016-2-18 1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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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菊花绚烂时 发表于 2016-2-18 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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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sH9T8 发表于 2016-2-18 20:13:40

_VXGeL 发表于 2016-2-18 2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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