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2-18 09:27:28
2月初,出租车管理部门已对“既不办理出租汽车延期经营手续、又不办理出租汽车下线停运手续的出租车户”发出通过司法途径收回出租车相关营运手续的通告。
后期,又通过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谓仁义至尽,而这些经营户仍执迷不悟。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大力支持!
月是故乡明
发表于 2016-2-18 10:03:45
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司权益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2-18 10:21:31
公司能用法律武器解决与出租车的纠纷,说明公司理不亏。
香樟树
发表于 2016-2-18 10:26:56
法治社会依法解决
洞房不败
发表于 2016-2-18 11:10:44
走法律程序才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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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7777
发表于 2016-2-18 13:04:18
早就应该清理这伙,占着茅坑不拉。
天涯寒士
发表于 2016-2-18 13:06:15
{:7_390:}
待到菊花绚烂时
发表于 2016-2-18 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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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sH9T8
发表于 2016-2-18 20:13:40
_VXGeL
发表于 2016-2-18 20: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