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车人 发表于 2016-1-28 16:49:48

一出租经营户未履承包合同户县宏达出租车公司将其起诉

       一出租车经营户几个月来未支付企业管理服务费及税费,户县宏达出租车公司认为该户违反《车辆承包合同》,将该经营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返还出租车营运手续并配合办理出租汽车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和向原告支付企业管理费及税费、承担违约金。
      据了解户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此案将公开审理。

努力奔跑吧蜗牛 发表于 2016-1-28 17:01:51

租别人的房方便了自己,反而不给房租,这太不合适了吧?

牛娃子 发表于 2016-1-28 17:19:18

依法办事,很好。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1-28 17:22:41

依法解决争议,挺好!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1-28 17:25:32

出租车承包户中无赖咋这么多呢?

招摇撞骗 发表于 2016-1-28 17:49:58

据可靠消息,宏达公司上次把211车承包户曹振海告上了法庭,这次状告的是107车承包户李江渭。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1-28 20:36:44

不按规定履行合同,诚信何在,信用何在,这不就是标准的欠债不还的老赖么

牛犇 发表于 2016-1-28 21:25:13

走上司法渠道才算正道,胡搅蛮缠屁作用都不顶的!{:7_360:}

牛犇 发表于 2016-1-28 21:26:24

看看人家宏达公司,法制思维,好!

将军山人 发表于 2016-1-28 21:35:33

合同早都过期了,且还未履行合同义务,这官司没啥打头,公司肯定会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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