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苍蝇 发表于 2016-1-15 06:43:54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6-1-14 22:10
不签延期,等同放弃。

同感!

王育红 发表于 2016-1-15 08:08:31

{:7_389:}{:7_389:}{:7_389:}

笑丫头 发表于 2016-1-15 08:35:02

不主动办理延期经营手续的,必然属于主动放弃出租车经营行为。

笑丫头 发表于 2016-1-15 08:36:43

出租公司应依法收回经营相关手续,否则出事了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6-1-15 08:37:23

{:5_332:}

出租司机 发表于 2016-1-15 11:02:12

明白了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1-15 11:06:17

这个楼主传播着正能量!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1-15 11:23:08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1-15 11:06
这个楼主传播着正能量!

这个楼主确实很正派

Litree立升 发表于 2016-1-15 11:28:45

不检测,不安全,不敢坐车了

活着7777 发表于 2016-1-15 14:28:09

现在是法制社会,怎容这伙渣子,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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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出租车管理所对户县两出租车公司非法营运行为发出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