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宏达出租车公司将一出租经营户告上法庭
因一经营户5个月来未支付企业管理服务费及税费,户县宏达出租车公司认为该户违反《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今天将该经营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并向原告支付企业管理费及税费、承担违约金。 据了解户县人民法院今天已经受理此案。依法解决纠纷,好!{:7_389:}{:7_389:}{:7_389:} {:7_390:}{:7_390:}{:7_390:} 被告是谁呀?车号是什么呢? 律师又多了一个挣钱的机会 {:5_332:} 就应走法律程序,司法程序才是正道!!! 走司法程序 对,走法律路线 宏达公司你小心着,谁要告出租车户代理人就是王建民,你害怕不?